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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夜扶起我的双手因愤怒颤抖着,不自觉的捏紧我的手臂,他死死盯住安安,一句不答,拉着我就要走。
“玄落!你以为他真把你当妹妹?要说他对你没有非分之想,打死我都不信!”安安的声音突地转冷,在背后响起。
“安安……你……”转看去,我哽咽住,眼前这个疯狂的女人,哪里还有安安的半点影子。
“哈哈,你以为我疯了是不是?”安安一步步后退,直到靠住栏杆:“就算是你毁容了,他都跟前跟后没有半句怨言,现在你的脸都好了,我还斗得过你?”轻笑一声,安安爬上栏杆,坐在上面,一如六年前摇摇欲坠的我。
“安安,我从没想过要跟你抢什么。你下来,别做傻事。”移步靠近栏杆,只要一个翻身,安安便会掉下三十九楼。
“呵呵,是啊,你没想过要跟我抢,连这样的对手我都争不过。”安安又突然安静下来,浑身却散着惨烈而绝望的气息,转过头去轻声道:“落落,你看这个城市夜景多美,如果能回到两年前就好了。我们还是好朋友,呵呵!”
“可是落落,我已经没什么好牵挂的了。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了,你不知道这种感觉吧,呵呵……”
“安安,怎么会只有你一个人?我们三个还是好朋友,真的,以前的事我们都不去想了好不好,来,把手给我,我们还是好朋友。”终于走进安安身边,我伸出双手,诚挚的看着她,她漆黑的双目溢满不解,犹豫的看着我,最后笑了,灿烂如夜空绽放的礼花,接住我的双手,却是用尽力气拉过我向后翻去,只听见她轻声道:“那就一起死吧!”
番外安然
我有爸爸,我有妈妈,可是,我没有一个家。
从我有记忆开始,爸爸回家的日子可以用十根手指数出来,而妈妈哭泣的日子,就是除去爸爸回家的日子。他们很少说话,像生活在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不过是偶然间有交集而已。
翻看多年以前的照片,相册早已被妈妈的双手摩挲得掉色,相片上的爸爸和妈妈,亲昵无间,展颜欢笑。我总怀疑那是上辈子生的事。
妈妈很美,不染尘俗的空灵之美,长大之后我总是忍不住怀疑,这个喧嚣世故的城市,怎么会生出她那样纯净无暇的女子,而我那并不脱俗的爸爸,为什么放下美得仿若精灵的女子而去外面找那些庸脂俗粉。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并不是拥有美丽就能拥有一切,并不是每份感情都会有回报,等待换来的,并不一定是那个人的回眸一笑。
很小就认识芯念,那个时候她是我的同桌。每天她都会自己带盒饭吃饭,里面是我从没吃过的饭菜,芯念总会睁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我,那样平凡的饭菜,我却未曾吃过,因为那是妈妈亲手做好,盛在饭盒里,再小心放入书包,那里面,有亲情的味道。
十五岁那年,我一直静如止水的生活被投入一块小石子,激起层层涟漪,改变了我的一生。那一年,学校门口经常会有一个男子,穿着白色衬衣,深色牛仔裤靠在校门不远处的大树底下,或许他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或许他是在等什么人,一日一日,我每日从他身边经过。
他今天锁着眉头,好像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他今天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是要送给他等的人么?他今天没有出现,是有什么急事了么?不知不觉中,每天经过的时候偷偷看他一眼似乎成了必修课,而臆测他的生活成了每日的习惯。
那时芯念总会暧昧的看着我说我是喜欢他了,其实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对爸爸妈妈我谈不上喜欢,从他们身上我感觉不到除了责任以外的东西,对芯念我谈不上喜欢,每天跟她嬉笑打闹,好像是很顺其自然的事情,对我身后的余氏集团我谈不上喜欢,拥有它,从我出生起就是理所当然的。
三百六十五日,我从漫不经心在他身前走过,到有意无意与他擦肩而过,最后刻意制造意外让他注意到我,或许是我天生强烈的自尊心在作怪,或许我是真的有些喜欢他了,我不明白从小在别人眼中美得如天使般的我,为什么他从来不会多看一眼?从来被男子趋之若鹜的我,终于在他这里找到了例外。
我开始想尽办法引起他的注意,可是不管我打扮得多么显眼,不管我和芯念的欢笑声有多么响亮,不管我在他面前摔得多么严重,他始终淡淡扫过便将眼光放到校门口。一向骄傲的我从来不肯承认我在他身上花了多少心思,不肯承认我在处心积虑接近一个从来没跟我说一句话的男子,可是那一天,在我决定放弃对他的注意而刻意晚了半个小时走出校门的那一天,我毅然放下所谓骄傲,所谓矜持,决心让他,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
那一日,天空有些阴沉,淅沥细雨瞬间变大倾盆而落,我让芯念先回家,自己躲在教室让自己不要去想他是否还站在大树下,今天是否带了雨伞,他所等的人,是否今天仍旧迟到。教室里的人一个个走掉,窗外的雨水哗啦啦湿润人心,突然有那么一丝伤感,有那么一丝落寞,今后,就要与那男子说再见了。然而,将视线转移到门口的时候,我看到他居然站在门外,头上占了些许水滴,白色衬衣上点点暗灰贴在小麦色的皮肤上,裤管上尽是泥水,手里的雨伞湿漉漉,雨水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伞尖流下,他就静静站在那里,从来淡淡的脸上有了温暖的笑意,他,终于看到我了,那一刻,心脏无法抑制的剧烈跳动,窗外的雨声成了世上最动听的乐章,我能感觉到自己被雨水包围,在雨中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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