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宋梦萍其实对周家的事并不是特别感兴,毕竟周春花也好,周杏花也好,年龄都要大上她许多,双方并没有在一起玩过。她之所以关注,也不过是为了欢喜罢了。
因此,觉得自己将该传达的都传达了,宋梦萍的注意力就放到翻花绳上了。
欢喜倒是也乐意陪她,反正翻花绳这种游戏,也不需要动什么脑筋。
到了中午,宋梦萍心满意足地回去了,倒是欢喜,在她走后沉下了脸。
赵秀荷……
她杨欢喜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
虽然认真说起来这并不是吃亏,但她就是心里膈应。
就像那些老农说的,这场雨下得很大,就是偶尔小下来,也很快就会变大。也是因此,宋为民虽然带了伞,但回来的时候依旧淋了一身的雨。
欢喜将早就准备好的干净衣服让他换上,又将一碗浓浓的姜水给他灌了下去。
——她倒不是不想放红糖,但红糖这东西在这个年代是非常稀罕的,也就家里有坐月子的妇人会去买一些,平时是舍不得买,也买不起的。
也是因为没有红糖,欢喜将生姜的份量加大了好几倍,直把宋为民呛得脸皮都皱到了一起。
没多久宋二柱和宋卫国也回来了,同样一身湿,同样换了身衣服又被姜水呛得直皱眉头。
对于衣服上的补丁,一家大小三个男人无不表示赞叹,哪怕欢喜自己不满意,但比起冯淑华,她的手艺要好太多了。
事实上,没有一个人现欢喜沉郁的心情。并不是他们不关心她,而是她掩饰的太好了。
若说除了手工之外,欢喜有什么特长的话,那就是对情绪的掩饰了。
上辈子,从始至终她都没让土豪爹现她对那对母子的恶意,她在他眼里始终是那个重视家人,想要和家人融洽相处,却总是被伤害的小可怜。
雨连续下了四天才淅淅沥沥地停下,冯淑华打算去山上采野菜和木耳,对于孩子们而言,这种活动是非常受他们欢迎的,因此爱国几个都兴致勃勃的。
欢喜却提出不想去,“现在山上太滑了,我担心摔跤。”这是真话,毕竟是在轮椅上坐了十数年的人,哪怕现在已经能够正常行走奔跑,但对于雨后泥泞大的山路还是有些忌讳。
即便要去,至少也要等自己彻底熟悉这双腿之后。
听在冯淑华耳中,却以为她是担心摔跤之后肋骨再出现状况——虽然医生说欢喜一个月就能痊愈,但古话说的好,伤筋动骨一百天,所以两个月过去,大家依旧当欢喜是伤患。
“小婶娘你把凤贞留下吧,带着她上山不方便。”欢喜主动道。
冯淑华也没和她客气,“那你到我家去,那小家伙还睡着呢,本来是打算把她挖起来的。”
欢喜点头答应了。
没多久,冯淑华就带着三个儿女上山了。
凤贞平日里再怎么闹腾,她却是有一个好处,睡得特别多,一天基本要睡十七八个小时,除下半天中午,旁的时候基本都在睡,只有饿的时候才会醒过来。
当然,就欢喜看来,这种情况完全是自身营养不足导致的嗜睡,所以这段时间她总是一天三顿地给几个孩子泡麦乳精。宋爱国几个到底还小,要是宋为民,或许就能现不对了。
简介关于我在无敌文中开酒馆无敌文中的一股清流,楼天都穿越异世成了反派男配,不过为了美好的生活,他选择不走剧情线,反而开了家酒馆。数年后,楼天都在酒馆打了个哈欠你们喊打喊杀我致富家,你们打死打活我享受美好生活,你们打的要了命我在家喝的不尽兴。本书适合平淡无聊以及睡前观看…因受兽武装的影响,本书有些许骚话…...
简介关于痞子爱我林知意,整个南福城有名的名门大小姐,知书达礼,明理能干。十七岁父母车祸意外去世,一手担起家里的茶叶生意,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抚养弟妹长大,十年如一日。人人都唏嘘这么一个好姑娘,最后嫁给了整个南福城最痞的那个痞子。*婚后,赵霆川不负他痞子本色,作天作地,让林知意不得安生。直到一次他烂醉着在酒吧跟别的女人花天酒地,被赶过来的林知意掀了桌子。在场的人从没见过好脾气的林知意这么失态过。赵霆川却高兴地爬起来一把将林知意拉到怀里你再说不喜欢老子!...
穿到平行时代,他手拿特工系统,潜伏在日方窝里。别的卧底特工低调隐藏身份。孙浪作威作死,搅的海市鸡犬不宁。引得四方怒气冲天军统这个孙浪既然不愿加入我们,留他也是祸害,派人杀了他。红党这个孙浪他枪杀了我们同志,把他放进锄奸名单。百姓这个孙浪又,狗汉奸龟儿子,迟早有一天要杀了他。小日子八嘎呀路,这个孙浪简直是死啦死啦滴孙浪知道后,有苦说不出...
李志豪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对于人生没有太多的追求,只希望自己可以像加菲猫那样躺在沙上吃着披萨懒洋洋的看着电视。几经命运的捉弄和生活的洗礼之后他终于是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生于这个特殊的年代,既有对梦想的渴望,又有对于现实对于生活的恐惧,这中间如何取舍如何选择属于自己的未来,这样的困惑不只是他,同样也是我们这代人梦想成为一只加菲猫...
精品好书,尽在咪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