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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打猎(第1页)

大雨从天而降,浇在身上,寒彻骨髓。

杨炜打了个冷战,倏地睁开眼睛。

先看到的是铅云低垂的天空,一道道电光在云缝间飞舞,雷声震天动地,筷子粗的雨丝咝咝落下,天地之间白茫茫的一片。这是暴雨,哪怕是在气候变化无常的恩戈罗山区也是很少见的暴雨。

接着便现自己几乎一丝不挂,就这么赤条条的仰面躺在暴雨之中,颇有要日天的气势。他坐起来,检查自己的身体,惊讶地现自己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去,居然还是四肢健全,没有哪里闹独立的。

这不科学!按理说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他早就变成一团连他老妈都认不出来的玩意儿了,怎么可能毫无损?

轰!!!

一个狂雷在头顶炸开,狰狞的电光向四面八方延伸,疯狂扭动,仿佛要择人而噬的怪兽。杨炜意味到继续躺在这里很危险,不是被暴雨活活淋死,就是被闪电劈死,反正都是个死!他跳起来,抹掉脸上的雨水,用手掌挡在眉毛处遮住瓢泼的大雨极目四望,看到不远处有一幢小木屋,他也不管有没有人了,撒腿狂奔,顶着不断劈落的电光冲过去!

很幸运,木屋里没有人。这应该是一幢伐木人小屋,有些年头了,门锁着,被大风吹得吱牙作响。杨炜捡起一块石头照着锁砸去,几下将锁砸开,推开门钻了进去,然后把门关上,总算是暂时摆脱了这可怕的大雨。

木屋并不大,但足以将狂风暴雨挡在外面,为他提供一个宁静的角落。他目光一扫,看到一条毛巾就挂在门的后面,于是他也不客气了,拿过来一阵猛擦将身上的雨水擦干净,然后走到木床前,在一堆乱七八糟的衣服中一阵挑挑拣拣,最后挑中了一套农民工迷彩。所谓的农民工迷彩,就是华国有名的87式迷彩服,彩色和款式都挺土的,华军穿了整整二十年,直到2oo7年才被o7式迷彩服取代。这玩意儿太常见了,华军士兵参军从参军到退伍都是穿着它去穿着它回来,退伍兵也是穿着它去找工作,其中以农民工为甚,一些服装厂也大量生产,以满足一些没能当上兵的年轻人的心理,这就使得87式迷彩服越的泛滥成灾,这不,都泛滥到非洲来了。这倒便宜了杨炜,他三两下将农民工迷彩穿上,总算是摆脱了一丝不挂的尴尬,也让身体暖和了一点……嗯,如果再来一点吃的就好了!

当然不可能有吃的,他找遍了整幢木屋,没有找到任何能吃的东西,没办法,只能在木床上躺下,倾听着风声、雨声、雷声,闭上眼睛,默默的想着心事。

这一段经历处处都透着离奇。他们所遭遇的敌人之强悍,完全出了一名军人的认知范围。杨炜知道,他们这支雇佣兵队伍里,每一名队员都是来自华国6军或者海军的精英战士,战斗力相当强悍,装备精良,作风更是硬朗,并没有一般雇佣兵那种欺软怕硬、见便宜就拣有麻烦就闪的拉稀作风,这种硬朗的作风是他们从军队带出来的,永远不会被磨灭。这样一支队伍,天下无敌自然是万万称不上,但是也不容轻视,哪怕是对上海豹突击队、sas等顶尖的特种部队,也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在他们倒下之前肯定会给对方造成数人伤亡的代价。但这次他们却被一股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敌人打得别说还手之力,就连招架之力都没有,只能在溃逃中被对方一一击杀,如同闯进了猎人伏击圈内的蹬羚。

这段遭遇本身就够离奇了,但更离奇的还在后面。他从悬崖坠入万丈深渊,居然屁事都没有,只是脑海里多了一个聒噪的声音,一个劲的提醒他要履行承诺,否则绝对不会放过他……他精神有些恍惚,自己该不会是在梦境之中吧?这一切真的很像是一个荒唐的梦……不,哪怕是再怎么怪诞的梦,也不会如此离奇、荒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身上到底生了什么?

想不起来……想不起来……想不起来……

他用手箍住脑袋,脑壳在隐隐作痛。纷繁错乱的记忆,离奇的遭遇,让他的大脑有点儿吃不消,只能先行打住,不然的话他该疯掉了。

只有两点是百分之百肯定的。

第一他效力了一年之久的佣兵团队已经全军覆没;

第二非洲非常危险,他得回家。

等雨停了再说吧……太累了……

这样想着,他慢慢地睡了过去。

当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天空一碧如洗,连绵的山峦在暴雨洗过之后越的苍翠,青灰色的岚气又为它披上了一简薄薄的面纱,越的美丽、神秘。杨炜仔细观察,费了好大的劲才在天边找到恩戈罗火山的影子,目测距离至少在五六十公里以上。这一现又让他的心头多了几分玄之又玄的感觉,要不是恩戈罗火山口喷的气体呛得他的肺现在仍然在隐隐作痛,要不是战友们的惨叫犹在耳边,他们的血肉溅在身上那种粘腻滚烫的感觉仍在,杨炜真怀疑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根本就没有到过恩戈罗火山!

肚子在咕咕作响,猛唱空城计,杨炜叹气“算了,不想那么多了,先找点东西把肚子填饱吧!”

深山老林里野生动物不在少数,伐木工人一般都喜欢在空闲的时候进入密林去打猎,弄点野味回来改善生活,这幢伐木人小屋的主人也不例外,杨炜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一把猎刀,一支akm自动步枪,一具手工制造的弩,还有一筒弩箭。人们时常说ak-47是世界上产量最大的武器,其实不然,真正的ak-47产量并不大,真正产量惊人的是ak-47的改良版本akm,只是它跟ak-47太过相似,年代也差不多,人们把akm都算作ak-47了而已。这玩意儿美、欧、亚三大洲那些军事实力较强的国家早就不用了,但是在非洲却仍然很受欢迎,原因无它,便宜,结实,耐用,砍根木头就能换回一支外带好几个弹匣。这一带并不太平,经常有恐怖份子和非法武装活动,伐木工人弄几支akm防身,那是再正常不过了。不过这支akm有些年头了,膛线磨损得不轻,估计精度好不到哪里去,用它打猎只会把猎物给吓跑,所以还是得靠弩。

弩是踏张弩,杨炜试着拉了一下,张力还挺强的,只要能命中躯体,击倒一头驼鹿都不成问题。猎刀则是伐木工人用汽车弹簧钢片打造的,全长二十七厘米,刀柄刀身一体,有刀环,用麻布和麻绳密密麻麻的缠裹了好几重,握在手中感觉挺舒适。杨炜用它削一下木床以试试锋利度,结果一下子给削掉了一小块,真够锋利的。他满意地将猎刀插入刀鞘,别在大腿上,反挎着akm自动步枪,弩箭筒固定在后背,右手一伸就能拿到。然后又找到一双不错的布鞋穿上,算是装备齐全了,他对着木屋团团作了个揖,低声说“兄弟,对不起了,你们的东西我先借用一下,打到猎物我分你们一半!”说完大步流星的走出木屋,钻进了密林之中。

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把门关上,证明自己是一个很有职业道德的小偷,至少在拿走了主人的东西之后不会忘记要帮主人关上门。

暴雨过后的森林空气清新,火山区特有的那种含火山灰的臭味被冲涮得一干二净,深深呼吸几口,真的是心旷神怡。由于几百年来火山时不时喷一下,大量火山灰被喷到半空再落下来,以火山口为中心,方圆数十公里的土地都十分肥沃,树木、灌木、野草什么的都在疯长,尤其是一些大树,一家伙长到三四十米高,吓人得很。这里人烟稀少,有众多动物栖息,刚下过一场暴雨,这些动物都出来活动了,正是打猎的最好时机,杨炜很快就现了好些跑出来喝水觅食的小动物,只是这些小动物没多少肉,他不感兴趣,猎人嘛,都喜欢大家伙。

他找到一条山溪,先灌了几口,然后潜伏在下风处,静静地等待猎物过来喝水。

森林里的动物并没有让他等太久,潜伏了两个多小时,树丛中就有动静了,悉悉娑娑中,一头漂亮的麂羚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转动脑袋东张西望,小心翼翼地接近水源。丛林里掠食动物众多,处处隐藏杀机,像麂羚这种温驯的食草动物自然要时时保持警惕,以免被掠食性动物伏击。好在现在到处都有动物在活动,掠食动物的选择很多,一时间也顾不上它,它安然接近了水源,开始大口大口地喝水。

杨炜还在耐心等待,连呼吸都放得很轻。麂羚是一种胆子很小的动物,稍有风吹草动立即溜之大吉,现在它喝两口水就抬头四处张望,显然还没有放松下来,如果这个时候动手,搞不好他还没有端起弩,这头二十来公斤重的小东西便跑得只剩下一道烟了。

耐心……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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