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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旅行者里还能隐藏着某些贵族子弟或者流浪武者,但是能混成雇佣兵的,一般都是恶棍或者穷光蛋。就像之前约翰做那个“狩猎公羊”的任务时,有个光头佬,他不就是想打破自身阶级属性,得到大人物的青睐好混上个士兵身份么,这才拼命地舔,上窜下跳的。
这个世界也没什么小说里的佣兵公会什么的,诚信在佣兵眼里,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所以嘛,领主们都喜欢自己领地上土生土长的泥腿子小伙儿,不喜欢刀头舔血惹事生非的雇佣兵。
约翰不想掺和进这个什么剿匪里面去,他早就不想干这个行当了,现在他突然想找个大城市去当伙计,赶紧结婚生个娃算了。
在旅店住了两夜,接了一些杂活,比如什么拳打恶棍小朋友、替人出气什么的,又出手了一些最近收集的破皮子和猎物(黑市)。约翰的路费暂时够用,于是他出镇沿着那条弯弯曲曲的破路,向着东方行去。
他想得挺好,但是道路上不太平呀。约翰还想着离镇子不远,治安应该不会太差,结果眼前就出现了一帮劫道的。只是看上去不怎么专业罢了。
一个骑士,岁数挺大,骑着马;十一个农夫,拿着乱七八糟的耙子镰刀之类的农具,胆怯地站着。
约翰瞅瞅骑士老爷,想了想,最后决定应该行个礼才行。于是他凭着印象和猜测,行了个怪模怪样的礼节,表明自己是个绅士。
但是骑士老爷却很粗鲁:“别整这些个没用的!老子早就看腻了。来来来,咱爷俩好好练练。”说罢也不等约翰的回答,翻身下马双手握剑直接就往约翰脑袋上劈下来。
约翰剑都没拔出来,只好往左后方一跳,顺势交替两步,借转身的功夫拔出剑来劈开了老骑士的第二剑。多亏那些天狼外婆给他的恶补,所以约翰即使不是个优等生,起码他知道一个就地滚躲开了对方变招的第三剑。
距离再次拉开,约翰皱起了眉头,自己用的是一把质量不过关的剑形物品,而对方用的骑士剑比自己长一些还结实一些,好几个方面都吃亏。这时候别说没有盾牌了,就算有盾牌他也用不好。
又拼了十几个回合,老骑士突然手握剑身,别过剑刃并用剑格卡住了约翰的手腕,然后用带着铁手套的拳头一拳撂倒了他。
约翰七荤八素地骨碌到了地上,正要投降求饶的时候,老骑士哈哈地大笑了起来,然后一把将约翰拉了起来。
“小老弟干什么的?”
约翰此时感觉眼睛勉强能看见东西了,但是左下巴一阵疼痛,就像是喝一大口醋的时候被人敲了一锤子。但他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只好说自己是个平民信使,兼职雇佣兵。
“好!就是你了!小老弟,我正缺个扈从,有没有兴趣跟我干几天活儿?包吃包住,还有赏钱拿,完事拿钱就走。如何?”
约翰小心翼翼地问:“您是位骑士吗?我需要干什么活儿?”
“骑士?哈哈哈哈————,我过去确实是骑士来着,不过早就升官了。”老骑士一阵狂笑,似乎回忆起了过去的日子,“大公征召了我,命令我服从元帅的命令,而元帅命我至少带上12名士兵。可是我好穷啊,哪有那么多钱养兵。你瞧,你加入了我的队伍,也就是替我打打下手,向这帮农夫传传令。等战役完事,你想接着跟我干也行,自己想到处乱跑也行。”
约翰顿时有些傻眼:“战役?打谁呀?我没听说咱们国跟邻国宣战来着?”
“不是邻国,这个得先保密。。。。嗯,元帅说的。虽然我有点瞧不起他,但这个命令确实得听。屁大点儿事还战役呢!”老骑士一点嘟囔着,一边爬上了他的坐骑,一匹白色的瘦马。
“我出来没穿作战的板甲,等打仗那天,你得把我扶上马,扈从!这是我教你的第一课,走吧。”老骑士趾高气扬地目视前方,轻磕马腹,于是马儿顺从地沿着坑坑洼洼的土路朝前走去。约翰一看,得了!这不原路返回了么,又要回乌鲁达镇了。
“额。。。大人,怎么称呼您?”
老骑士头也不回的样子,所以约翰看不清他的脸。不过感觉他似乎思考了一下,伴随着难以启齿的腔调:“查尔斯,我的家族是时代居住在希维尔山的泰沙格里亚氏。。。伯爵,对,是个伯爵。”
约翰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个落魄的老家伙居然是个伯爵。但是一想不对呀,堂堂伯爵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不会是被流放了吧?!总之,希维尔山他知道,一座位于北方、本国格罗尼亚和滨海的马里塞尔之间的险峻山脉,也是两国天然的分界线,离这里有点远呢。不过这世上贵族太多了,约翰又没跟他们打过交道,哪能一个个认过来。
所以对于约翰不知道泰沙格里亚家族,老骑士表示没关系。“因为一点事,我没在老家呆着,别瞎想啊!我可不是被流放了,法律可没说领主不许出领地到处跑。。。所以正巧赶上这事,离家太远,资金周转不畅。。。”
约翰忍不住问道:“大人,您囊中羞涩,那刚才许诺我的工钱赏钱什么的,是不是。。。有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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