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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个很无趣的人,和家里那边关系并不算好,朋友也不多,所以除了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基本都用来看书,研究做饭,我还会种一点菜,把做饭剩下的蒜头剥成一个一个,大头朝下插到装了泥土的一次性水杯里,很快就发芽,让人觉得生命真的很顽强。
童夫人的那个案子,定了开庭日期,我一直在看相关案例,苏律师告的是虐待罪、家庭暴力及婚内强奸,最后一个是肯定告不成的。重点肯定要落到虐待罪上面,现在两个要点,一个是尽量收集证据,最好的情况是能判情节恶劣,还要提供长期虐待的证据。另外一个,就是摸清对方律师的套路,对方的律师团一定一上来就辩无罪,能供他们发挥的区间不多,验伤报告和照片都在,长期虐待的证据我们也在慢慢收集,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咬死是受害人自愿的。我看了一下童家过去几个案子的新闻,里面没有一个律师是好惹的。
好在苏律师的态度很自信,举重若轻,连我也受到鼓舞,安下心来做准备工作。
一直也在留意郑敖的消息,可是我跟他那帮朋友不熟,李貅最近又没有来找我,他自己也没有主动联系我,所以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
五月初,我放假在家,随手翻了翻他的INS,看到贺连山的INS不久前更了一张照片,一大堆人在院子里烤BBQ,背景是露天的泳池,他在镜头左边,侧着头跟Shakira说话。
原来他已经忙完了,只是没有来找我而已。
有人说暗恋就像很努力很努力地想在那个人那里打一个高分,结果却发现自己连考试资格都没有,说暗恋让人心如死水,不起波澜。其实不是的,暗恋是一个人的独角戏,一秒天堂,一瞬间又地狱。你总是自作多情,总是以为他喜欢你,把和他相处的每一秒都翻来覆去地嚼,希望能嚼出一点证据来,最后却在一个瞬间忽然明白:喜欢其实是显而易见的,是忍不住会接近你的。如果要你去猜,去努力去证明,去找那些他喜欢你的蛛丝马迹,那就是他不喜欢你。就算再像,再自欺欺人,他都不喜欢你。
你以为他喜欢你,却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发现他对真正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
暗恋其实是,你以为你在考试,你很努力地写完整张试卷,才发现自己连交卷的资格都没有。
伤一次心,消沉一段时间,等他做出一点亲近的表示,又开始死灰复燃,蠢蠢欲动。
我的心里,似乎长着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他一个举动,就点起一把燎原的火,烧光理智,烧光矜持,烧得不能自控,所有想好的计划全部灰飞烟灭,飞蛾扑火般对他好。一直烧,一直烧,一直到烧完,烧得满地灰烬,烧得遍体鳞伤,修养一段时间,又从灰烬里长出新的幼苗来。
我喜欢他整整十五年。
我不知道我在坚持什么,无数次我想放弃,警告自己不要犯贱,告诉自己没有结果。我常常很孤独,翻遍手机联系录,找不到一个可以和我一起看一部电影的人,我没谈过恋爱,我没法喜欢上新的人,我心里的森林,每一棵树,扒开树皮,撕开树心,写的都是他的名字。
也许,要等到有一天,真的烧光了,烧死了,寸草不生了,才能真正的死心。到那一天,也许我能喜欢上新的人,也许我能自己一个人过。
只是我有点撑不下去了。
我太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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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晚上,我想出门,去外面随便逛逛。
我过去的人生很紧凑,我上高中的时候,决定成年之后就把钱还给李家,我的生活里容不下漫无目的地闲逛。现在这个目标正在一步步实现,再过几个月,我就可以领工资了,只要我够努力,很快就能把钱慢慢还上,所以我想我可以轻松一下了。
我很少逛街,对这个城市也不熟,好在住的地方离学校近,有一整条的小吃街,东西都不贵。
我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小吃街上满满的都是人,路两边摆着各种小地摊,还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吃,我勉强认出几样,煎饼果子、焦圈、豆汁……逛街的以情侣居多,有一家店的炒肝很香,不过动物内脏胆固醇很高,我只点了一小份,吃完了,又跟着人群挤过去买炸糕,排了半天队,在人堆里挤着东倒西歪,听旁边的情侣拌嘴,心情竟然也慢慢好起来。
慢慢跟着人群走到街尾,后面灯光都慢慢暗了,有KTV,有酒吧,还有小旅馆的灯牌,小旅馆的人站在外面揽生意,看见我是一个人,都不管我。有个酒吧的灯牌很别致,是镂空的铁架子,形状是一只猫,我去酒吧都是因为郑敖他们一堆人在玩,今天忽然想自己去一次。
酒吧在二楼,上去要走一个铁制的楼梯,我往上走,有个人正好下来,两个人打了一个照面,他惊讶地笑了:“是你?”
他逆着光,我没反应过来,他看我发怔,笑着侧了侧脸,灯牌的灯光照在他脸上,原来是上次在酒吧见过的那个罗熙。
我比他还惊讶:“你怎么会在这里?”
罗家虽然行事低调,但毕竟也只有一个儿子,再怎么奢侈都不过分,怎么会出现在这样平民的小酒吧里。
他一听就知道我在想什么,笑得眼弯弯:“我怎么不能在这里?”
他的眼睛眼尾有点往下撇,大概就是那种天生带着忧郁的眼睛,就算笑起来,眼睛里似乎也有无数藏起来的情绪,一个眼神就是千言万语。
我被问得无言以对,罗熙大概也看出来,笑着说:“我是在这边读书的。”
“读书?”我更惊讶了:“你在上大学?”
他笑着点头:“我长得显老而已。”
虽然他这样说笑,但其实我之所以以为他和我是同龄人,并不是因为他的外貌,而是因为他的气质。这个叫罗熙的青年一点也不像他大学里没心没肺的同龄人,他经历的事肯定不少,因为他眼睛里藏了太多东西。
当然,也可能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我们聊天的过程中,有人从楼梯上下来,我们两个站在楼梯中央,勉为其难地让出了给一人通行的位置,他大概是怕我被挤得摔下去,伸手抓住了我手腕,虽然才第二次见面,但这突然的动作我却也并不反感,不知道怎么回事,罗熙给我的感觉很友善,最起码好过贺连山王朗那一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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