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铠甲外披着红色的罩袍,罩袍上绘制着他们的徽记——
一只叼着染血利刃的老鹰。
他们斗志昂扬,兴奋无比,对长久的胜利充满信心。
他们身后跟着为数众多的骆驼和马车,成群的俘虏垂头丧气走在后面,不少仆从军拿着简陋的武器,亦步亦趋跟在最后,俘虏们稍有不从,便会遭到皮鞭的责打。
仆从军们望着前方高声谈笑的骑兵,眼神充满畏惧和羡慕。
整个六月和七月,这一支身着红色罩袍,绘有染血老鹰的骑兵在整片绿山地区肆意横行,铁蹄犁过城镇和乡间。
他们自称斯拉维斯,带来血与死亡,抢走金与奴隶。
他们会将最珍贵的宝物献给自己的主人,将奴隶送往西边,到自己的土地上劳作,换来新的铠甲和刀剑,继续杀戮与征服。
在他们的带动下,不少南边沙漠的游牧部落也加入了这场盛宴,加入掠夺者的行列。
对于趁火打劫的地方部落,以撒的政策非常一贯。
效忠于我,改信正教,提供部分精锐勇士,按比例上缴抢掠所得。
刚开始,部落舍赫们不屑一顾,根本没把这一项规则当回事。
艾尔多什军团长听闻后,宣布停止行动,专门守在富饶的村镇旁边,打击私自抢掠的部落。
几场战斗下来,几个大型部落灰飞烟灭,精壮者编入斯拉维斯军团,孱弱者送往托布鲁克,参加惨烈的攻城战。
从此,再也没人敢于挑衅以撒的威严。
剩下来的部落要么南迁,要么臣服。
在以撒的长远战略中,人口清洗是重要的一环。
();() 绿山地区土地肥沃,是很好的农耕区,让那些穆斯林们占据实在暴殄天物。
拉一批,打一批,杀一批,获得的俘虏要么变卖,要么送往西边劳作,要么送往东边当炮灰。
空出来的土地供迁来的希腊人和改信正教的本地人居住。
传教这事,还得用刀剑。
阿菲夫骑在马上,手中拿着一个册子,口中念念有词。
一旁的战友一把抢过册子,然后索然无味地还给他。
“阿菲夫,又在学希腊文啊,”
他回过头看着众人,挤眉弄眼
“看来我们队里要出一个学者了!”
众人哈哈大笑,阿菲夫脸色不变。
公爵殿下在每一个百人队中安排了随军牧师,负责平时的信仰问题和思想问题,还会开办语言班,免费教导希腊语。
斯拉维斯军团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要想成为军官,必须学会希腊文。
为此,不少士兵们带着三分钟热度哼哧哼哧死记硬背,最终咒骂着放弃。
只有阿菲夫一直坚持到现在。
他已经不是刚刚参军时那个青涩的新兵,不会因为众人的笑话而改变自己的心志。
这半年,他先是随队西征,狠狠将米苏拉塔周边洗劫一通,以报林顿镇之仇。
在一场战争中,阿菲夫奋马而前,将一名仓皇逃窜的哈夫斯百夫长斩于马下,用马蹄将他踏成肉泥。
经过这一战,阿菲夫获得了自己的第一块土地,记在百人队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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