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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琤灿然一笑,“谁说要去看戏了?”
“不看戏,到这里来做什么?”
“兴安坊有听曲的地方,却并非只有听曲的地方。”他摇头晃脑说着,活像在书孰中握着书卷背诵诗文的孩童。
沈璃不由轻笑,“看来,洛二公子对这兴安坊,可是熟悉的很?”
洛琤下意识点头,随即又摇摇头。
“我八岁便离城去了青城山,怎么可能熟,一点都不熟!”
对兴安坊熟悉,便是深谙玩乐之道,这对世家公子来说,就是坐实‘纨绔子弟’的证明。
在姑娘家面前,尤其是在他喜欢的姑娘面前,自然不能承认,他在这兴安坊中,有多么的如鱼得水!
沈璃也不戳破他的小心思,只笑着问,“那你要带我去哪?”
“一会你就知道了!”
他想卖个小关子。
兴安坊白日里人并不如夜间那般多,少了两侧商户廊檐下五彩灯火的点缀,看上去也不过是平平无奇的一条街道。
想来看人与看景都是相同的。
都需要有美轮美奂,不切实际的华光为其衬托。
唯一不同的是,这条宽阔笔直的兴安坊长街,只需要几盏颜色各异的灯笼即可。
而看人时出的华光,则来源于倾慕者的眼底和心底。
世人常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沈璃也算是大开眼界,先是被他带着看了会杂耍。
震耳欲聋的锣鼓声中,两方擂台对打,哪一方吸引的人多,哪一方得到的赏金也就越多。
洛琤将沈璃挡在身前,以身躯为她隔绝了身后呼声叫好的人群,看着踩着高跷的技人还能流利地翻跟头,沈璃不由心生惊叹。
自杂耍团里出来,他又带着她去看斗蛐蛐、斗鸡。
看着两只花色艳丽,雄赳赳气昂昂的炸毛公鸡,在圈起的木栅栏中争来斗去,飞来啄去时,她也不由得为之紧张。
直到最后他们买下的那只斗鸡大获全胜时,她一时乐得直蹦,开心到无以言表。
往常她与沈芷嫣出来逛时,要么就是成衣布庄,要么就是饰胭脂商行,还从未到过这样热闹,有着人间烟火气的地方。
身处于这样的环境中,能够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放松,心情也随之愉悦起来。
“喏,全部给你。”
洛琤捧着一把碎银子,这是他那只名为“霸王”的斗鸡,为他赢来的战利品。
沈璃轻轻推回去,“我不要,那只鸡是你买的。”
洛琤也不坚持,顺手将碎银子塞进钱袋中,“那我一会用这银子,带你去吃顿好的!”
说罢,他又牵着她穿过几条胡同,站在拱桥之上,看桥下拉胡琴的清倌,咿咿呀呀唱着她听不懂的曲子。
虽然听不懂,但那调子却极其好听,似女子与情郎之间的哝哝细语,娇嗔中又带着几丝柔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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