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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林法官叹息出声:「这下你知道该面对价值判断了吧,通常都是如此。理论上一桩重大刑案,人们的命运是由客观公正的陪审团决定,但往往在法庭之上&he11ip;&he11ip;孩子,尽管文明进展至今,公平这问题我们仍未真正解决。」
「我能怎么样?」埃勒里怪叫着,「我常讲,人性方程式对我而言没任何意义可言,但搞半天我还是躲不开,该死,真躲不开。」
「可惜他杀得太聪明太有计划了,」法官悲伤地说,「他宣称,他完全知道马可怎么毁了他妹妹斯特拉,包括各种胁迫恐吓;跟着,他又看出——或说他认为自己看出来——他宠爱的罗莎所生之事。麻烦在于,处于这种情况之中的人,大多数不会把想法透露给其他人知道。我要说的是,如果说他怀抱如此痛恶马可之心,并决定非杀了这无赖不可,为什么他不直接找枝手枪,开火打死他,就这么直截了当呢?这样不会有陪审团会判他有罪,尤其他若宣称这只是情绪失控,只是双方争执下的一时冲动,在如此情况下——」
「这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埃勒里低声说,「依据一般的经验,人们总认为犯案犯得愈聪明,就愈不容易被侦破,但说真的,聪明的罪犯通常会把犯罪计划弄得复杂,于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也就愈容易出现失误。真正完美的犯罪啊!」他虚弱地摇摇头,「真正完美的犯罪,其实是找到个机会,在一条没目击者的暗巷里干掉个不知名的人,一点神奇花招也没有,每年,总有这样的完美犯罪生——由一些智能在平均数以下的所谓杀人凶手干的。」
接下来好几英里路两人皆不说话,仿佛西班牙角此地的巨大岩块有什么令两人作呕之处,他们几乎是夹着尾巴溜走,如同被追猎的犯人一般。惟一较愉快的一段告别话语,还是出自哈里·斯戴宾口中,当他们把车开到加油站补充燃料之时。
「我认得戴维·库马,他是个好人,」斯戴宾平静地说,「如果我所听到的有关马可为人的事全属实,这郡里任何一个陪审团都不可能判他有罪,他现在就应该被放出来才对。」
戴维·库马此刻在普恩塞特的郡监狱中,虽然还因暴风雨劫后余生的经历不自觉地抖,但笑容十分平静。戈弗雷当然已找了东部所有最好的律师为他辩护。整个西班牙角一带因骤然降临的湿冷天气而显得没有一点生气。能算得上好消息的是,罗莎·戈弗雷又回到年轻的柯特身边,她的母亲也重返她父亲的怀抱,只有特勒一人依然——谦恭、谨慎且沉着自若。
「你还没告诉我,」行车途中,法官直通通地问,「埃勒里,你是怎么完成破解这桩心智骗局的,或纯粹只是瞎猫碰死耗子碰上的?」法官用挖苦的眼神瞄着埃勒里,在他瞪回来时他又笑了起来。
「才不是你说的这样!」埃勒里愤愤不平地回嘴,但马上又咧嘴笑了起来,回头羞怯地扫了一眼来时之路,「心理学吧&he11ip;&he11ip;一切事情其实都那么清楚明白,从昨天晚上开始我就完全了然于胸,脑子里反反复复想的也是这些。我为什么那么倒霉,这个船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来?」
「有关衣物失踪这点,你说到只有第五种可能是对的。」
「哦,是啊,」埃勒里两眼平视道路,「凶手之所以拿走马可的衣物,道理很简单,因为他需要这些衣服。」——老绅士对如此简单的结论果然眼睛顿时睁大起来——「但为什么凶手需要马可这些衣物呢?因为他要穿,也就是说,很显然,他没穿衣服。这很诡异,但千真万确。那为什么凶手在杀了人之后才需要穿衣?也很简单——因为他要逃掉,在逃走的过程中他需要有衣服。」
埃勒里摇摇手,颇苦涩的样子:「我一直忽略这个可能,只因为我一直看不出来,凶手为什么要拿走他全部衣服,独独留下披肩在现场。那件披肩按理说,事实也是,是所有衣服中最好掩人耳目的,凶手要拿就应该拿这件最容易遮掩自己的披肩才是——这披肩黑得就跟夜色一般,而且长度可从喉咙一样盖到脚踝——如果说他要这些衣服是为了穿着跑掉的话。事实来看,在杀人之后,凶手有尽快脱离现场的时间压力,若实在无法全拿,那他应该放弃那些他所拿走的——包括外套、衬衫,当然还有领带,以及长裤等等很费事的部分——简单捡了披肩就走人才是,最多加上皮鞋或者再加上内衣裤等等。然而,事实证明,他是在时间压力下仔仔细细拿走马可所有衣物不剩,独独留一件最方便好用的披肩!我别无他法,只能认定我所条列的第五种可能是错的,原因另有玄机。因此,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于是一直没再往这头想——可惜透顶。我始终陷入在迷雾中,一直到昨天下午马可太太的证言出炉,说明披肩在谋杀期间既没穿在马可身上,也不在现场所在的露台,这才把我拉回我的第五个可能——衣服的用处是穿了好逃离现场——一定正确无误。凶手不是不拿披肩,而是没披肩好拿。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再强调,这披肩是整桩谋杀案最关键的东西,如果不能进一步得到披肩的相关资讯,这桩案件绝对无法解决。」
「这么说我懂了,」法官思索着说,「但你如何想到戴维·库马身上去的,这我仍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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