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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第1页)

“瞧这孩子真会说话。就是比我们家老大老二强。那你喜欢吃什么?晚上你们回来伯母给你们做。”华妈妈笑呵呵地说。

华世辉抢着道:“妈,您那手艺就算了吧。慕阳可是正经的大厨。不然我们晚上回来买菜,让您和爸尝尝我们的手艺?我也学了几道菜了。还挺有水准的。”虽然只是拌凉菜,但是比煮面条和炒熟菜要高档多了。

华妈妈一听就乐了:“成啊。我也不把慕阳当外人。说起慕阳的手艺,我还是知道的。之前那几次卤味真是好吃得不行。亏得你们现在开了这么个厂子做出了卤味汁。咱家现在是家庭必备呢。”

这么一说,慕阳有点儿不好意思了。“伯母,您喜欢今天回来我就给您做。焖到明天早上就能跟之前辉哥带回来的一样了。我们产的卤味汁真材实料的。”

“哈哈哈。你这孩子,真是忘不了推销自家的东西。好。那我今天晚上就等着现成的了。来,这是见面礼,你和你姐的。”说着,华妈妈从茶几底下拿出两个红色的小木盒。

林慕阳看了华世辉一眼,见他朝自己挤眼睛,没办法只好接了过来。“伯母,您这样就太客气了。我和我姐今年已经很打扰了。”

“打扰什么。这两串儿珠子也不是什么昂贵的东西。不过紫檀带在身上有好处,也辟邪。”

华世辉忍不住吐槽:“妈,您咋还搞封建迷信呢。”

“呸!你这怎么说话呢?让你爷爷奶奶听到,不好好削你一顿。”

林慕阳被逗乐了。还不等华世辉开口反驳。电话就响了。

林慕阳是第一次见紫檀的佛珠,他这两辈子都没有信仰,可华世辉说了,这就算是文玩,别想太多。其实他妈也不信这些。就是他们家爷爷奶奶对这些文玩古董什么的有偏好,以至于全家人都或多或少沾染了一些。

慕月倒是很喜欢这个,秦立给她带上之后,因为慕月的腕子比较细,绕了五圈。“好看吗?好看吗?”

秦立满脸都会让狐朋狗友吓死的笑容:“好看。喜欢不?”

慕月从来没有过首饰,虽然他不懂得这个跟首饰有多大区别,不过小姑娘哪又不爱美的。“喜欢!很喜欢!华大妈人特别特别好!”

“这么喜欢,明天带你去买更多更漂亮的好不好?”秦立这辈子给很多女人买过礼物。首饰贵重物品从来不眨眼睛。但他从来没发觉这种不晶莹剔透闪光耀眼的东西带在女人身上会有多好看。可今天让他见识到了,其实只要自己从心里觉得人好,其他的好不好根本不需要在意。

林慕阳赶紧开头,生怕姐姐会白拿人家东西。长辈赐的这不能辞。可秦立的东西他们可没立场拿。“秦三哥,你就别破费了。就这个回到家我们也是得摘下来的。天天干活做饭鼓捣油的,带什么都得糟蹋了。”

秦立摸了摸鼻子。虽然知道华老二家的小老板不知道自己的心思,可总有一种被拆穿的囧意。这时候秦旭非常靠谱的过来给他哥解围了。“小林子,你这就不用为他省钱了。他这人自己花过多少钱没数的。有那个还不如花到咱们哥们儿身上,还能见个影子呢。”

林慕阳笑道:“你这是眼馋的吧?”

秦旭笑呵呵地:“那可不。我现在每个月就有零花钱。整钱我妈给我管得可严了。”说到这儿,他把胳膊搭到秦立的肩头:“三哥,兄弟我想要一块玉牌,保佑来年高考金榜题名的。”

“德行。等你考试前再买!”

“那你说的啊!这儿有好几个人作证呢。到时候不买我就去找二大爷二大妈告状!”

有了秦旭的叽叽喳喳嘻嘻哈哈,原本对华世辉和秦立来说极其幼稚无聊的动物园之行也显得有意思了起来。

林慕月绝对是今天最开心的。虽然冬天的动物园远没有其他季节有趣儿,但对她来说已经足够新鲜了。尤其是进了海洋馆,更是眼睛都舍不得眨了。看得秦立心里一个劲儿地发麻。总觉得只要见到林慕月,他就很难控制自己不去喜欢。而且这么好的姑娘,自家人应该不会反对吧?

不管秦立怎么想,华世辉是盯得很紧的。好在观察了一阵子发现慕月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秦立的殷勤,慕阳也把关注点放到了动物身上。他这才放了心。这大过年的。慕阳两姐弟第一次到自家过年,他可不希望因为秦立的心思给搅合了。

从动物园出来,秦立听说今天晚上是慕阳下厨,于是就死皮赖脸地拉着秦旭非要跟着去华世辉家蹭饭。华世辉连踢带踹的也没能把这个该死的发小赶走。最后就让他们俩充当了苦劳力。

因为跟林慕阳相处了这么久,华世辉对逛市场买菜这些事都已经很习惯了。秦旭是没逛过几次,但他们跟林慕阳一起吃喝的时候也都得自己买东西。有时候有的东西超市里的质量可远没有菜市场的好。尤其是慕阳坚持蔬菜要在菜市场买,所以他也不陌生。就唯独秦立这位少爷就没来过这么市井的地方。他本以为夜市儿就够乱的了,没想到菜市场加了个更字。不是人多的乱,而是东西杂的乱。

慕月是买菜的一把好手,在挑菜和降价上慕阳都甘拜下风。关键慕月的讲价还是认死理儿,就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摊主,最后如果实在谈不成还会失望地瘪一下小嘴儿。通常那心软的也就不差那几毛了。尤其是在家那边,时间长了都知道了这姑娘的身世可怜,更是很多人照顾他。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样讲价就不那么好用了。不过有林慕阳的“专业知识”帮忙,姐弟两个仍旧可以说得上是大杀四方。

“我还以为这边的物价有多贵。菜市场上来说,有好多样比曲化还便宜呢。”手里的肉被华世辉接了过去,林慕阳感慨。

“贵的是住房和娱乐。日用品其实也都是差不多。不过曲化一户两室一厅的,一个月租金才几百。这里就是几千。”转手把肉又递给了秦立这个“拖油瓶”,华世辉回答。

慕阳感慨:“这可能就是寸土寸金的道理吧。好地方当然要金贵得多。呃……你怎么又让秦三哥拿着了?”发现华世辉从自己这里接过去的东西都转移到了秦立手上,他忍不住问了一句。

华世辉丝毫都不给面子:“想混吃混喝还不力?美得他。”

秦立苦逼着一张脸。想他秦三少是何许人物,居然被奴役至此!这个妻奴的华世辉!早晚有一天你会跪洗衣板的!

林慕阳很了解自己的手艺。做家常菜是没问题,但跟吃过见过的华家人面前,还是别想那么多的好。实惠实在才能有好印象,所以他买的都是华世辉说家人喜欢吃的。

华爸爸喜欢吃红烧肉,但因为华妈妈觉得五花肉还是太油腻,所以禁止华爸爸经常吃。所以林慕阳就买了鸡腿,打算做红烧的。华妈妈喜欢吃酸甜的,所以他打算做糖醋小排。考虑到晚上华世军两口子肯定也得过来,就得再多做几道菜。不过按照华世辉的说话,连同天荣在内,这一家三口都是没有节操的杂食动物,是吃的他们就爱。差不多一点儿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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