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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想着,听到关门声,顾笙笙从餐车下面钻了出来,正对上走近的顾冉冉。
这是她第三次看到顾冉冉。
第一次,她们两个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
第二次,她知道,顾冉冉不知道。
第三次,她们都知道了。
时至今日,顾笙笙见到顾冉冉,真的已经什么情绪都没有了。
她哥应该也是这样。他之所以会对找顾冉冉的事这么上心,恐怕只是因为霍雨淮。
“那个H市女人的女儿”不值钱,跟他有没有关系都无所谓,但“霍雨淮要娶的女人”,那可一定要是亲妹妹了。以后这个关系肯定还会继续延续下来。
虽然说起来,这些考量都现实得相当可怕,但顾笙笙却很明白,对顾深来说,如果现在由他掌舵的顾家能够同时与纪家和霍家扯上姻亲,那带来的益处绝对不只是如虎添翼这么简单。
而顾家好,顾深好,对顾笙笙来说百利无一害,所以,她也不吝于向顾冉冉释放善意。何况有血缘这种东西在,她面对她时总会觉得亲切。
姐姐这种会让人想起不舒服事情的称呼就算了,做个朋友,也挺好。
作者有话要说: ~
在来的路上,顾笙笙就和顾深通了消息。这会儿找到了顾冉冉,她当然还是第一时间向顾深做了汇报。
过了一会儿,她哥来了消息让他们出去,她就带着顾冉冉上了电梯。
电梯门一打开,她们就看到了站在大厅茶室中的方瑾华。
她正在和顾远山说话。
她身上穿着的是件暗红金丝盘扣的旧式旗袍,侧面刺绣出的凤凰气势惊人,如欲冲天,精致到多看几眼就仿佛能听到凤鸣的长啸。这种常人根本压不住、一定会喧宾夺主的衣服,偏放在方瑾华身上就适合得不得了,更衬得她美貌极盛,气质如华。
但她的这种气质,似乎也并不是因为衣服。
所有人都能明显感觉到,她眉眼间的郁意没有了,少了那份压抑,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就像是冲破了迷障,从内向外散发出震慑人心的光芒。就连说话,也不是曾经的低哑怅然,而是掷地有声,直白而无畏。
“我不欠你的。”
这是顾笙笙来到一楼后,听到方瑾华对顾远山说的第一句话。看样子在她来之前,他们就已经开始谈了。而顾深站在一边,像是不打算参与这段谈话。
“没错,你当年不愿跟我结婚,你看不上我,你心里只有你那个病到快要死了的青梅竹马,但我没有逼你娶我,是你自愿的,要是没有当年我给你的那笔钱,顾冉冉……天底下哪来的什么顾冉冉?”
“我们结婚前是签了协议,我自负于你只要和我结婚,就一定会爱上我,所以我白纸黑字地同意了,你把你的青梅竹马养在H市,只要不到我眼前碍我的眼,我就权全当不知道。但你居然瞒着我和她生了个孩子,还一瞒就是十几年,而和我,你连看我一眼都觉得是种痛苦,如果不是我对你下了药,你连一个孩子都不愿意给我……”
“……我以为只要把你留在我身边,我就会幸福,但我突然发现,其实我一点都不觉得幸福,这种生活根本就不是我要的。既然这样,我才不会委屈自己去迁就别人。但你记住,这并不代表我错了,当初决定要和你结婚的我没有错,现在决定离开你的我也没有错!”
顾远山皱了下眉,看起来想说什么,但方瑾华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顾远山,你当年说的净身出户还作数吧?”
她从身后的保镖手里拿过文件夹,丢到顾远山眼前,端臂而立:“把字签了,我们好聚好散。”
不仅身边的顾冉冉,连顾笙笙都被她震得连气都忘了喘。她妈以前,可从来没这么跟顾远山说过话。她只会看着他,孤傲又卑微。
“妈。”
等顾远山在那张纸上签完字,顾笙笙走到方瑾华身边,想揽住她的胳膊,却被方瑾华打发开了。方瑾华矜贵地轻睨了她一眼,从保镖手里拿过包,摇曳生姿地朝外走去:“你爱跟谁结婚跟谁结婚,我要出国散心了,Victor一直邀请我去他的庄园度假,是时候去应约了。”
顾笙笙看了看她,顺着她的话,对身边的顾冉冉说:“Victor追我妈追了快30年了,曾经拿出过一个城堡做聘礼要娶她。”
什么Victor……
她在她妈的包里,分明看到的是企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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