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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表妹边说话,边抬眼往戚氏看去,仿佛是在寻求支持。戚氏说是老夫人,其实也就是个四十来岁的女人,保养的还不错,就是看见席宝珠时喜欢板着脸。
“坐席哪有对错,你既来了便找个地方坐下吧,莫要扰了别人。”戚氏力挺宋表妹,看席宝珠的眼神更加严厉了。
桌上其他人都抬头看着这里的僵局,席宝珠却不以为然:
“不妥不妥。这是我的夫君,宋表妹一个未出阁的小姑娘怎可坐在我夫君身旁,岂非要坏了名声。快些坐回你母亲身边去吧。”
桌上众人面面相觑,戚氏和宋夫人也脸色一变,可她们谁也没法反驳席宝珠一口一个我夫君的话,因为旁边那个确实就是她夫君,宋表妹就输在名不正言不顺这上面,白皙的面皮上红了一圈,可怜兮兮的站起身,往宋夫人那边去。
原本坐在宋夫人旁边的叶庭修和叶彩衣只好起身,依次往旁边退一个位置给宋芷柔让座。
席宝珠坐下后,主动对身边叶瑾修递去一眼,并奉上甜甜的笑。叶瑾修眉心微蹙,不知她怎会突然变了画风。
“吃饭吧。”
叶瑾修是一家之主,只有他说了能吃饭,大家才能动筷子。
席宝珠看着满桌的早点,想要给自家夫君夹点什么讨好一下,然而搜索了原身所有记忆,竟然都没搜出来夫君喜欢吃什么,原身连她三年前养的那只狗喜欢吃什么都记得,却对身边的夫君从未付出半点关心。
试探着给叶瑾修夹了一只蟹黄包过去,还没送到他碗里,席宝珠就从宋芷柔唇边那抹不易察觉的讥笑中察觉出了不对,果断把筷子转弯,蟹黄包放到自己碗里,重新夹了一只叶瑾修刚夹过的春卷送到他碗里,示威般对宋芷柔挑了挑眉,宋芷柔却轻咬下唇,气鼓鼓的避过目光不看她。
宋夫人却有话说:
“听说昨日少夫人晕倒了,可有查出症因?”
在场的人都知道席宝珠为什么晕倒,宋夫人却哪壶不开提哪壶。
席宝珠也不生气,笑道:“谢宋夫人关心,已经痊愈了。”
戚氏看着席宝珠那不以为意的样子就觉得气闷,刚要把碗放下,叶瑾修从旁给她夹了些菜,戚氏心疼儿子,不想在饭桌上跟那不懂事的儿媳计较那些荒唐事。
一家人吃好了饭,叶瑾修便去了兵部。
去年叶瑾修领兵平了南诏之乱,大胜而归,皇上令他执掌禁军和兵部。然而在这个重文轻武的时代,会带兵打仗似乎并不是什么受欢迎的技能,就连这个时代人的审美都有很大的偏差,崇尚魏晋,却不是崇尚魏晋的大不拘随性潇洒,而是崇尚魏晋欣赏男人的阴柔之美,原身记忆中的男人形象,大多都是那种□□敷面,宽袍大袖,文质彬彬的,像叶瑾修这般的英挺健硕反倒没什么市场。
除了暴殄天物,席宝珠不想说别的。
男人就该像个男人的样子,成日擦脂抹粉,说话有气无力,将来是要做老公还是做闺蜜?夫妻日常难道就是一起坐在镜子前面化妆,讨论哪件衣服好看,哪个首饰漂亮吗?
叶瑾修出门之后,戚氏更加不待见她了,席宝珠也不敢留在她面前继续碍眼,规规矩矩的告退,打算先回院子里仔细计划计划怎么把原身造的孽给挽救回来。
刚进花园就听后面有人喊她:“大嫂。”
席宝珠回头,只见叶彩衣娇娇俏俏的跑过来,拉着席宝珠躲到一株老槐后头,叶彩衣鬼鬼祟祟左右看了看,悄声问:
“大嫂,昨儿你怎么没去成啊?”
席宝珠有点懵:“哪儿去?”
“平乐馆,姬老板那儿。我让你给我带香囊给他,你也忘了吧。”
叶彩衣这么一说,席宝珠就想起来了,确实有这么回事儿。
要说原身跟叶家谁比较要好,也就眼前的叶彩衣了,因为两人有共同爱好,叶彩衣也喜欢那绝代名伶,只不过原身是明着喜欢,叶彩衣是暗地里喜欢,不敢给叶家其他人知道,叶瑾修那人太正派,知道自己妹妹喜欢那种男人,说不定会打断她的腿!
所以当原身收到请帖之后,叶彩衣就悄悄的找来,让原身当晚去捧场的时候,把自己亲手绣的香囊交给那绝代名伶姬常春。
“我昨儿差点死了都没去成,你不问我有事没事儿,还关心你的香囊?”席宝珠埋怨。
叶彩衣也觉得自己好像做的是有点不对:“哎呀,我这不是一时情急嘛。看你活蹦乱跳的,想来没事的。”
“我活蹦乱跳是我命大,昨儿生死一刻间,我忽然参透人生真谛,美色是剔骨钢刀,太危险了。”席宝珠长叹一声,一副悟道的境界相。
叶彩衣看她这样眨巴了两下眼睛:“大嫂,你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经历了生死一刻以后,你就不喜欢姬老板的……呃,美色了?”
席宝珠身材高挑,比一般女子都要高出几分,伸手勾过叶彩衣的肩,语重心长的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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