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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的断袖青年,到底为何喜欢男人呢?
赵书生用一种近乎震惊地眼神看着他:“宋兄不是绝不好男色吗,怎么如今……是看上了哪家的……”
难不城是京城的男娼比他们福建的好?
也不能啊,他倒听说过京郊有男娼做半掩门的买卖,但也没有少笙当年那样堪当行头的绝色,又不像苏州小倌儿似的会唱戏,都只能说是平平啊。
宋时严肃庄重地说:“赵兄过虑了,我只是感于世风如此,问问你一般人为何喜欢,没有自己要包占谁的念头。你不须疑心,我何必骗你?历代以来才子名妓都是风流佳话,本朝南风也不减南宋,难不成我家里养几个男娼还是说不出口的事么?”
作者有话要说:策问内容选自杨一清文集
第84章
宋时这么理直气壮,赵悦书就信了。
他虽然还不很理解宋时一个不好男风的人为何要来问这个,却还是实实在在地讲了不少时下男风盛行的缘故——也和宋时前两天花了六毛钱买的一份科普文献里写的差不多,就是把少年男子当作女子爱慕,跟现代喜欢肌肉男的风气完全不同。
那小桓同志看上他又该算什么心态呢?
他假作掸衣裳,摸了摸自己结实的腹直肌、腹外斜肌、股外侧肌,觉得赵专家好像也不怎么专。但毕竟赵悦书算个前辈,他还是多问了一句:“依赵兄所说,好南风便是喜欢美少年,那为何有人喜欢年纪……就如赵兄这般情深不移,欲与男子共渡终生,不嫌弃他日后年纪渐长,模样不好的?”
赵书生微抬下巴,低着眼、勾着唇,一副人生导师的派头教育他:“那些只爱皮肉色相的只是些顽蠢愚浊之物,不配好男风。不是小弟自夸,似我这等真心实意的人不只是看他外表好丑,爱的是他的风骨精神。”
譬如他心爱的李少笙,生得艳冠一县,压过那些名妓佳人不说,更有一身清高自爱的风骨。自从少笙与他定情之后,便一向为他守身如玉,不肯再奉承别人——至多是到酒席上唱曲儿助兴而已。
为此他家少挣了许多银子,卜儿也没少打骂他,他都不曾动摇过。
赵书生说着说着又掏出帕子沾了沾眼皮,感叹道:“我当时被爹娘锁在家里念书,无暇自顾,也不知他在外头吃了多少苦……若非遇上宋兄这样的好人打救,少笙如今不知已属谁家了!我们夫妻能到如今,说起来都要感谢宋兄成全。”
他把手帕胡乱一塞,起身给宋时行礼。
宋时连忙扶住他,尴尬地说了声“是我份所应为,赵兄不用客气”,扶着他坐回去擦眼泪。
赵书生一面擦着泪,一面给他讲自己和李少笙这三年两地分居故事。宋时实在看不下去一个大男人拿着手绢蘸泪的模样,又见他陷入了祥林嫂模式,满口都是他跟李少笙的悲欢离合,再讲也讲不出什么深层理论了,便找了个机会起身告辞。
赵悦书还没说够呢,见他要走,手疾眼快一把捞住他的袖子,扔下手帕说:“我有件事早想请宋兄帮我,今日你不来问我和少笙的情缘,我还不敢跟你说,既知你也不厌恶我等男子之情的恋情,我便大胆一回了。”
他一个连自家墙头都翻不过去的真正文弱书生,自然是拉不住宋时的。
不过两人在福建数年的交情,又千里迢迢同到京师赴考,他既开口说了个“请”字,宋时自然也不能拒绝,便又坐回去问道:“不知赵兄何处用得到我?别的不敢说,读书科考之事弟自会尽心到底。”
然而赵书生一个有家室的人,心早不在读书上了,摆了摆手说:“科考中不中三分在人为,七分在天命,小弟也不作奢想,只借这名头留京与少笙过几年日子罢了。将来若家里人催问,索性捐个小官去外任上,岂不任我们快活度日?”
他倒不想让宋时教他念书,而是想让宋时给他写一本像《白毛仙姑传》那么震憾人心的,讲他和李少生恩爱浓情的……小说也好、诸宫调也好、院本也好,只要将他们的经历写成一个热闹圆满的故事就好。
宋时当场便拒绝了。
他写《白毛仙姑传》时可是改编了样板戏之一的《白毛女》,写他们俩的恋爱故事,他能怎么写?难道改编《游园惊梦》,先把他写死,让他魂魄跟李少笙相恋,后来因为李少笙被人抢走,又从坟头爬出来抢人?
……那就成鬼故事了。
宋时正色推辞,赵悦书却软磨硬泡,最终吐出了真意:“你那一套《白毛仙姑传》唱得天下皆知。如今世人提起王家就是王世仁,城外几处神庙都在配殿里供了白毛仙姑,说是仙姑曾在那里吃过供品;早不知王家家主原名王钦,城外从不曾有个杨喜儿了。我只求宋兄给我们也写一部这样的佳作,将少笙写成良人,写我们两人得你状元公帮忙做主结成夫妻的故事,求宋兄成全。”
宋时为难地说:“我这诸宫调是怎么写出来的,你难道不知?”
他就抄个大纲,抄几个名句,稍微改写得贴近封建社会价值观一点,剩下的全凭李少笙请来的民间戏剧作家孟三郎执笔,赵悦书岂有不知的?
但赵悦书请他本也不是想让他写出全本戏来,只消是他亲笔写的,能写出他状元公义配男夫妻就够了,剩下的他自然能找人编写润色。
他再三再四的求,要求又放得极低,让给个小说就行,宋时却不过他的请托,只好答应下来:“那我回乡祭扫时便写,写得不好的便请赵兄包涵了。”
赵悦书满心欢喜地道了谢,又叫人取了一个红绫封皮的书匣子,一盒点心、一瓶上京时捎来的苏州小瓶酒,并一刀京里特产的清酱肉,都给宋时拎上,两口儿客客气气地把他送出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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