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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番动作,已然是在巡视领地了。
重新把帘子拉好,李小烽把手伸进英子的被窝里捞摸了两把,直到英子羞恼的醒过来,在他的胳膊上轻轻拧了几下,他才美滋滋的去洗脸,生火做饭。
不是自己吃,他要做的,是狗饭。
这个年代农村基本上是没有人会喂狗的。
剩饭加点热汤水吃吧吃吧得了,顶天了加点吃剩的苞米糊糊。
养猪的家里要稍好一点,会让狗和猪一起在食槽里吃。
过分点的,家里小孩儿一拉屎,就会把养的狗子叫过来......
但一头猎犬想要养好,绝对是不能这样的。
追风的肚子底下都没肉,只有薄薄的一层皮,肋骨印子都能看到,显然是一直以来的伙食都不咋地,得给它补补,把后天缺的尽量补回来。
剁了一小块猪脊骨,熬到汤水沸腾,再丢块儿土豆进去,等到炖的软烂后全部捣成泥。
李小烽又去厨房把昨天的剩饭拿出来,抓一大把苞米面儿一起倒进狗饭盆,随后切了薄薄一片野猪肉剁成碎末,个搅个搅,撒上点盐面儿,最后加水一冲,一大盆狗饭就做成了。
李小烽看着这一盆狗饭直叹气。
没办法,现在家里就这条件,只能先将就将就,等以后手头宽松了再改善吧。
老妈林秀娥站在一边看的手都在哆嗦。
造孽啊,人特么吃的都是苞米面儿糊糊汤,这狗吃的居然比人还精致!
林秀娥有点控制不住的想要回屋拿鸡毛掸子去了。
……
在老妈凶巴巴的目光中吃完早饭,李小烽拿了镰刀,迫不及待的带着追风就上了秃顶子山。
豺群通常都在清晨和傍晚活动,去迟了怕是毛都看不到一根。
一踏上山,追风就表现的异常活跃,和在家里的时候完全不同,兴奋的在山间小道上跑来跑去,这里闻闻那里嗅嗅,时不时还机警的抬起头,盯着某个方向猛看,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动静。
李小烽看在眼里,对这条狗是越满意。
这就是天赋啊,不用人教,骨子里就带有那种有原始的狩猎欲望。
更难得的是追风的注意力非常集中,没有出现被别的事情突然勾走注意力的情况。
有的猎狗会在追兔子的时候猛跑一段儿停下来,扭头去追草里突然蹦出来的蚂蚱。
这种就是典型的注意力不集中,追风身上完全没出现这种情况。
一人一狗,沿着崎岖的山路蜿蜒而上,直往莽林子而去。
李小烽没有枪,所以这次上山更多的是对追风狩猎能力的一次摸底,以及人与狗之间协同捕猎的初步磨合。
至于豺,能不能找到其实都无所谓。
这也是为什么他没有去牵追风,而是直接放开绳子让它跑的原因。
到了半山腰时,李小烽就已经开始喘气了,腿上有些乏力。
不过追风也带给了他更多的惊喜。
猎狗上山,经常会出现太过兴奋以至于丢下主人四处乱跑的情况,虽然没一会儿就会折返回来,但就这么一小会儿,也许就会有意外生。
好的猎狗会在保持兴奋的同时不会距离主人太远,尤其是跑动的时候,时时刻刻都会注意主人的位置。
李小烽就在追风身上观察到了这一点。
每次它跑的稍远一些,就会立刻停下来回头找李小烽,直到李小烽跟上来以后,它才会继续跑动,相当有分寸。
“这两块钱花的,真特娘值啊!”
李小烽大口喘着粗气,心里高兴坏了。
就在这时,一直跑在前方的追风突然停了下来,脑袋高高抬起,身体微微前倾低伏,一动不动,警惕的看向莽林子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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