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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曹操 先打姜耀(第1页)

“我…”张绣双目通红,心口不断起伏,似乎在做着艰难的决定。

最终,他微微低头,声若蚊蚋:“服了。我服了。”

姜耀道:“大点声!我不听见!”

“我服了。”

“还是声音太小。难道,北地枪王的声音,还不如一个娘们吗?本帅再问你一句,张绣贤侄,你服不服?”

张绣用平生最大的音量,高声道:“我服了!我张绣服了!姜帅武功胜张绣十倍,张绣服了!自此,张绣愿为姜大帅门下走狗,鞍前马后,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如违此誓,天诛地灭!”

话虽如此,张绣的心已经不是在滴血了,而是千万只老鼠在他的心里啃噬,啃噬掉他所有的尊严,所有的骄傲!

多好的机会啊!

他当初要贾诩说动姜耀和他公平比武之时,其实也觉得这事不大靠谱。

但是,姜耀现在要兵有兵,要钱有钱,张绣对姜耀能占什么优势?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后来,贾诩凭三寸不烂之舌,真的说服姜耀同意比武,张绣真是喜出望外。

贾诩作为一个文士,已经做到了能达到的极致!

而他北地枪王张绣呢?

在近万镇东军面前,众目睽睽之下,竟然输给了姜耀!浪费了贾诩创造的大好机!

给他机会,他都抓不住啊!

赖泥糊不上墙啊!

废物,彻彻底底的废物!

还有,姜耀一口一口“贤侄”,这特么是从哪论的?张济年纪比姜耀大那么多,又是姜耀的主帅,才不会称姜耀兄弟呢。如果是从邹氏那论的…姜耀这是做他的便宜叔叔,骑着他的脖子拉屎,还问他香不香?!!

偏偏,为了最后一丝复仇的希望,他还不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认了。

“姜耀,总有一天,我会将你踩在我的脚下,舔我的靴子,叫我爷爷!之后,我会再用小刀将你身上的肉,一片片割下来,以雪今日之辱啊!”

张绣竭力掩饰双目中仇恨的光芒,内心中发出了一声声嘶吼。

与张绣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这八千镇东军了。

“胜了!姜大帅胜了!姜大帅大胜北地枪王张绣!”

“姜大帅威武!”

“姜大帅之勇恐怕比起吕布来也不遑多让!”

();()  “姜大帅无敌天下!镇东军天下无敌啊!”

……

旌旗快速晃动,刀枪高高举起,镇东军的欢呼声响彻了整个校军场。

姜耀公开击败北地枪王张绣,武功卓绝,当然值得众人的喝彩。但是,士兵们欢呼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姜耀是他们的主帅。

主帅如此勇猛,何愁不百战百胜?镇东军的未来,简直一片光明。他们跟着姜耀走,前途无量!

“很好。”

待士卒们的欢呼声渐低,姜耀道:“通过今日比武,张绣你能认识到和本帅的差距,宣誓效忠,本帅心中甚慰。你有北地枪王之名,输给我,也不能说明你本事不济。这样吧,本帅现在就任命,你为镇东军左营校尉。镇东军左营的一千轻骑,都归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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