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三章 高老庄是个福地洞天(第2页)

沈炼舔舔干涩的嘴唇,有种掉头就跑的冲突。八哥反而兴奋的摇头晃脑,嘎嘎乱叫。

();()  “鬼市三层的大妖魔应该不是猪八戒。”

沈炼冷静了下来。

“千年妖魔的气息确实会影响环境,不过既然巨胃食补能顺利消化怨气,代表着三层的大妖魔绝对不会超过两千年。”

沈炼松了口气,同时也意识到千年妖魔的恐怖。

要知道,巨胃食补如今的消化力堪称无底洞,普通食物根本无法让他产生丁点的饱腹感。

自己在千年妖魔的怨气范围内,竟然差点隔空吃饱了。

普通武者恐怕一来到鬼市二层,片刻就得肠穿肚烂。

即便拥有妖魔体质的金吾卫,也难免脏器受损,毕竟出现在胃中的豚猪肉附带有怨气。

“嗝~~”

沈炼打了个长长的饱嗝。

【利齿武者达到60.04%,武学点数+2】

“早晚有一天我得去高老庄瞧瞧,如果能挂机获取经验,说啥也要在里面摆烂個十几年。”

“高老庄,是个福地洞天啊!”

沈炼面露可惜。

以他目前的修为,在鬼市久留容易招惹麻烦,否则说什么都要凑够利齿武者晋升的经验。

“怂包~”

八哥蠢蠢欲动的打量着鬼市二层,准确来说,它明显对三层的那头大妖魔生出了兴趣。

“八爷你别乱来,我们都是老实本分的生意人,进了鬼市就要守规矩,不能伤及一草一木。”

“啊~”

沈炼暗自后悔带着傻鸟,简直比哈士奇还难管。

“鬼市二层或许有生人,为防止暴露,八哥你就留在隧道内吧,顺带帮我看着点门径。”

沈炼忍痛取出一颗鱼儿果。

“啊~成交~”

八哥不再闹腾,叼着鱼儿果飞到角落。

沈炼反复叮嘱后,继续将气血维持在若有若无,随即一头扎进热闹非凡的鬼市二层。

当他离开没多久,八哥就已经不甘寂寞。

隧道内有血红的眼瞳闪烁。

八哥发出一阵怪笑,将丹果塞进墙砖的缝隙中,喷吐出源源不断的黑气作用于鱼儿果。

咔咔咔。

热门小说推荐
变成大熊猫后:又是出逃的一天

变成大熊猫后:又是出逃的一天

简介关于变成大熊猫后又是出逃的一天切勿考究架空南艾成为了一只大熊猫,是西直门三太子的妹妹,顶流花花的表妹。在幼儿班照顾福菀,北侠,和福茹,被网友们成为基地四绝。和花花成为熊猫界双姝。教训对着福菀泼水的三个游客。在北动和萌兰互动。出逃玩转在各个动物园...

踩我尸上位,我反手红叉叉你满门

踩我尸上位,我反手红叉叉你满门

简介关于踩我尸上位,我反手红叉叉你满门唐凤汐重生了,一睁眼就嫁了只剩半口气的病娇王爷冲喜,她想想重生前,自己又丑又瞎,认渣男做良人,还把空间灵玉送给了白莲花妹妹,害得自己家破人亡,重活一世,她有神医传承,一手医术毒术玩得风生水起,虐的渣渣们哭爹喊娘,她努力升级空间,低低调调当大6第一富,随手养的几个崽,个个都是小天才,一个比一个卷,她有颜值,有实力,要什么男人!每天翘着腿等着过上有钱有闲没男人的神仙日子,只是,她眼巴巴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妖孽王爷非但没死,还越来越精壮,凑上来要和她补过洞房花烛夜说好的不近(禁)女色呢...

原神:轮回百世,我惹下无数情债

原神:轮回百世,我惹下无数情债

简介关于原神轮回百世,我惹下无数情债哪有什么双生的,不过是雷魔将死编造的老套故事。哪有什么自由的,不过是风儿成为少年的眼睛,替他去看塔外的世界。哪有什么不死的,不过是老人将死时的卑微哀求,被神灵听到罢了。李默在原神轮回百世,还差最后一世任务,就能获得十个愿望。第一百世,他是璃月说书人。那一日,雷魔将心脏一分为二,救活了濒死的姐妹。那一日,风儿变成了少年的模样,替他去看塔外的世界。那一日,老人面对将死的采药少女,强行使用愿望的力量,给七七留下一线生机。情到深处,满座喝彩。雷电将军,申鹤,七七就连也泪如雨下。胡桃泪目说书人,那个少年,真的死了吗?...

七零:断亲后渣哥贱爹跪求我原谅

七零:断亲后渣哥贱爹跪求我原谅

简介关于七零断亲后渣哥贱爹跪求我原谅简介重生年代系统金手指虐渣打脸爽文前世,叶子瑜和表姐叶子琳被家中当做双胞胎养着,无论是父母和五位兄长,却对不是亲女叶子琳照顾有加。危险时刻,从小定亲的未婚夫竟然为了救姐姐,让她送了命。重生归来,叶子瑜决定谁都不惯着,既然真诚相待不管用,那就谁都别客气了,叶怼怼上线,变身家中小刺头,虐渣打脸一条龙。谁曾想,浑身是刺的叶子瑜,会遇到那么温柔的人...

我的谍战生涯

我的谍战生涯

作品简介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是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在这个时局动荡,战火纷飞的年代里,人一旦做出选择,则永远不能回头,要么死,要么一直往前。就像过了河的卒子,既过河,则永不回头,至死方休。白泽少,一个过了河的卒子,一个在敌人心脏奋斗的斗士。...

转行后,我统治NBA一个时代

转行后,我统治NBA一个时代

作品简介(成长流,不是一上来就无敌!)苏九云穿越到了2o12年nBa选秀现场,原主是一个高中时期是全美5星橄榄球4分卫的球员,拿到了斯坦福大学橄榄球队的全额奖学金。但一进队就因为火爆的脾气和队内的队友打架后被禁赛,一气之下加入了篮球队征战ncaa。记者为什么选择改行打了篮球?苏九云因为nBa平均薪资更高啊。记者评价你的球风?苏九云嗯,我的球风就是可软可硬,两手抓!他开创了小球时代,但他又是小球时代最大的Bug。整个半场都是他的射程。什么?你说他软,只会投篮?苏九云就用无解的单打暴力的球风摧毁对手。他也是篮球场上的暴君,用球技摧残对手的同时,嚣张的摧残对手的神经。他让球迷疯狂,让对手又恨又尊敬。而他在另外的情感战场上也同让让人羡慕嫉妒恨!苏九云统治了nBa一个时代,成就篮球之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