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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终于勉强接受自己的性别问题,决定先好好扮演原主,当个阳光开朗又正直的神父时,我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便宜老爹给我批了一个月的假期,我回到属于原主的房子,发现原主豪横到单独坐拥一整座庄园,可以看出原主在教会的地位不低。
假期间,我翻阅庄园里的诸多书籍,对所谓的教会有了大致了解。
总结一句话就是:教会牛逼。
财力方面,教会不仅有世人的供奉,还有大片属于自己的土地。
战力方面,有专门用来威慑王公贵族的骑士团,也有专门对抗血族的神父。
教会是唯一能对抗血族的组织,每个国家都有教会的圣堂坐落,神权完全凌驾于的王权之上。
黑袍神父是教会的最强战力,他们不仅和普通神父一样要阻止血族侵蚀人类的地盘,还要替神干杀人的勾当,教会的叛徒、信奉他神的异教徒、特殊情况下的暗杀;统统都是黑袍神父的工作内容。
我看了看身上的这身黑袍,捂脸捶地,难道你们不觉得有哪里不对吗?就算神父慈爱的笑着送人去见神,也改变不了杀戮的本质,还有神父不是万能的,关键我以前是个连鸡都没杀过的良民啊混蛋!
“不要着急,阿列斯神父,我相信你的记忆肯定能够恢复的。”
那天照看我的修女,似乎和原主的关系很好,她经常来我的庄园,庄园里的仆人们亲切的称她为百合修女。
她察觉到了我的异常,连我的便宜老爹都没看穿的事,被她给识破了,她好像不奇怪我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也许在她心目中,原主是这样要强的人。
可惜她终究还是没有意识到,她身边的男人已经换了芯,难道是我和原主在某些地方过于相似的缘故吗?
“阿列斯神父,我做了你喜欢吃的点心,我们一起享受下午茶吧。”
可恶,真就连喜欢吃的东西都十分相似,我从以前就是个喜欢吃甜食的家伙,尤其钟爱咸甜味,如果不是要控制体重,把甜食当饭吃也不是不可以。
修女把精致的小糕点摆到我面前,笑得一脸温柔,她给我一种居家的气质,如果结婚的话,她应该会是位很好的妻子。
“百合修女,你不用每天都为我做这些,还是多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比较好。”
换下修女服的百合花有一头微微弯曲的浅栗色头发,几乎长到膝盖处,我情不自禁伸手探向那长长的秀发。
真的很好看,是我小时候梦寐以求的长度,像极了童话中的公主。
……等等,我在干什么?
现在的我是个男人,这样擅自摸异性的头发,简直跟调戏女性没什么区别。我觉得这不能怪我,毕竟前不久我还是个女人,只要关系稍好,都不会介意同性之间比较亲昵的举动。
可惜我不能用这样的理由为自己的举动开脱,所幸这朵百合花对我的好感度很高,她应该不会告我性骚扰。
我缩回手,她有些失望。
“做点心就是我喜欢的事啊。”百合修女有点不好意思的饶了绕耳鬓边的秀发。
“说起来,我以前还是短发呢……现在已经不知不觉间养得这么长了。”
我愣住,有某种东西仿佛要像野兽般奔腾而出。修女的言下之意不难理解——无论是做点心还是养长头发,都是因为心仪的男人喜欢,所以她才会这么做。
是的,这个女人喜欢我,都到这个地步了,还把这误以为是修女的职业素养,未免太自欺欺人,最要命的是我竟然不讨厌,甚至还有些欢喜。
百依百顺的女人,娇柔的身体,仿佛我只要轻轻双手收拢,她就只能蜷缩在我的掌心里,哪里都去不了。
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在想什么,我忍不住想揍自己一拳,想要支配这个女人的心情汹涌澎湃,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男人的天性吗?不!这点我绝不承认!
我有些苦恼,放下手里的点心,随意找了个借口转身就走。
修女连忙跟上来,乖巧的走在我身后,一副软绵绵,任凭驱使的样子,哪怕她好像能满足我突如其来的支配欲,我也很不爽。
以百合花为名的女人像极了她的名字,洁白又脆弱,却远不如她那在暖阳下折射光泽的头发好看。
她对我的恋情终将无疾而终,先不提我还没做好娶个老婆的准备,我的便宜老爹也不会让她成为我的妻子。
以某种东西,或者花朵当做名字,又没有姓氏的人,在这个世界,通常代表他是个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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