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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連聲調都一模一樣。
這種巧合不常有,於是我多看了他兩眼。
他在睡覺。從我進教室開始他都趴在桌子上,頭埋進臂彎里,前面擋著高高的字典。
以為書堆得足夠高,我就看不到他在課上打盹。
我倒是很想像其他班主任一樣扔個粉筆去提醒他,可惜我準頭一向不好,打籃球就從沒進過,只能走到他旁邊提醒。高三第一節課就打瞌睡,今後的一年複習可怎麼辦?
「方岷?」我叫他。
頭頂電風扇轉得勤快,居高臨下的角度,能看到方岷髮絲在顫動。我開始數著秒等他醒,第三下時他終於抬起了頭。先是揉了揉眼,睡眼惺忪,看到我後露出一個抱歉的笑;然後轉向黑板,看清上面寫的名字後,笑得更開了,眼神也清明了許多。
他說好巧。
鼻頭還是紅紅的,配上大眼睛笑得很無辜。那眼睛裡長存的光我是認得的——少年人叫它倔強,我願稱它熱望。
我終於明白這個人為什麼能讓班裡女孩子躁動那麼久。
按理說我見過的高中生並不少,秀氣的、硬朗的、清純的,都大有人在。但沒有這樣的。下頜不算輪廓分明,眼窩比常人更深,鼻樑雖高挺有微微的棱弧。所有五官拆開來看都不算驚艷,放在這張臉上,我卻只能感嘆造物主的神奇——只能這樣,也只有這樣。
連光都很懂事,五點的斜陽,恰巧跳到他的嘴唇上。整個人在半明半暗中,唯獨一雙眼亮得可人。
一時間我分不清他到底是看我,還是看別的什麼——畢竟,無論焦點是哪裡,都實在配不上過於炙熱的眼神。
雖然被看得莫名心慌,心裡想的卻是應該來張照片,記錄一下傍晚這麼美的光。
後來,他問我當時為什麼出了那麼多汗——其實他不知道,那時不但襯衫被汗濕得黏糊糊的,襯衫下的皮膚也是片片燒紅。
我說,大概因為那是2o11年最熱的一天。
第3章
我比方岷多活了七年,卻沒能學來他的半點不羈灑脫。如此看來,這七年倒是虛度了。
方岷依舊神見不見尾,連班長組織的爬山都沒去。
這是畢業班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聚在一起玩,他們也邀請了我。如果放在原來,我是不會參加的,有老師在場大家肯定會放不開。後來為什麼答應,我也不知道,只是眼睛不自覺在人群里搜尋某個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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