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黑色的越野吉普顶上,戳着几根紫色的蜡条,在这暗色调的世界里显得分外滑稽。
南澍看着周围的环境,仿佛看见了当年废弃城市的郊区旷野。四周游荡的怪物非常稀少,这里大概是最安全的带。
“小霜,你会做刀吗?”南澍问。
薛小霜愣了一下,“为什么要做刀啊?”
“嗯……”南澍想了想,说,“这种怪物全身都能做能源,如果能把头切下来,头也可以烧?”
“噗!”薛小霜差点笑喷了,“没想到,南澍哥你这么会过日子!”
南澍倒是很正经的说,“其实也是为了以防万一,如果能用更少量的正物质抹在刀刃上,产生更精细精确的能量反应,就可以轻松的将它们的头切下来。”
同为雄性思维的岐日月大概想到了南澍的意思,“你是怕,万一我们被怪物近身,枪无法施展?”
南澍眼神微顿,顺势点头,“最好我们人手一把刀。”
“啊,既然南澍哥都把刀的想法说出来了,我就试试吧!”薛小霜说,“大叔,我用你一根大腿哈!”
“尽管用!”司徒钊说完反应过来,一拍大腿,“什么我的大腿!”
“哈哈哈,”小姑娘找不到乐子,一到晚在大家身上开玩笑。
南澍已经坐回副驾驶。
司徒钊指着前面一个破旧的厂房,“我们之前在那里休息的,附近都没有怪物,偶尔有,也被小霜用枪解决了。只不过小霜的枪法……哈哈,所以我们的能源一直岌岌可危。”
“哼,大叔当着我面就敢说我坏话,”薛小霜闭着眼睛造武器还要回嘴。
司徒钊把她无视了,对南澍说,“不过我们得先去附近找点物资,车上也没有吃的。”
南澍点头,他能理解,这些都是他经历过的事。
公路上偶尔会碰见加油站,加油站会有废弃的空市,一般都有很多物资,毕竟这里不是真的末世,没有大量恐慌逃亡的人类,只有几个走狗屎运掉进来的“玩家”。
他让薛小霜做刀,当然不是为了省下怪物的头。
如果他想的没错,和上次一样,“中央城市”的中心就是他们手任务的终点。
进入“中央城市”范围,往城市中心走,就有可能遇见更高级的“丧尸”,而高级“丧尸”就会有晶核,正反物质碰撞这种无差别攻击一定会摧毁晶核!
高级“丧尸”的晶核,绝对比身体有用一万倍!
具体效果南澍没有估计,但他绝对不会把完全能拿到的二级“丧尸”脑子里的晶核一枪轰掉。
二级丧尸,就是一个健康人类的运动能力了,如果手上有一抹掉头的物质反应刀,把这些怪物大卸八块,南澍还是有信心的。
他望着窗外移动的风景,突然感慨,什么时候自己也成了计划狩猎升级的人了?
上一次的“游戏”体验极差,他只能跟同样没有特殊能力的人组成小队,全程躲在能力者队伍的后面,一边寻找能力者队伍的踪迹,一边努力辨认他们走过的路,趁着危险没有重生成的时候,不远不近的缀在后面。
对强大的能力者要避其锋芒,对各种能力者都无法抵御的危险要拼命的逃,观战,分析,探知追踪,几乎成了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一直到苟活回现实,他都许久不能放松神经,如今就像是又回到那种每时每刻狱般的危机感中。
南澍悄悄捻紧手指,现在是最安全轻松的时候,他竟然还有了打怪的能力,虽然“打怪经验”对他这种没有能力的人来说毫无用处。
但队友强了,他就有更好的武器……
至少,在遇见四级“丧尸”之前,他们都是比较轻松的。
“当啷当当!”薛小霜高兴的举起一把暗色金属刀,“南澍哥,看看行不?”
“真快啊,”南澍有些高兴,有刀就能砍二级“丧尸”了!
可他回头看见那把刀的一瞬间就傻眼了。
约半公分的刀背用料厚实,刀身长约二十公分,刀柄圆润甚至细心的刻了防滑螺纹,刀刃锋利闪着寒光,刃锋附着着一抹极细的乌光,堪称完美。
但是!
“小霜你怎么做了这个形状啊!”南澍崩溃的揪住自己的头。
穿越,成为十三公主,当她前去退婚时,未婚夫大吼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十三公主懵了,这是什么剧情。而后,当她遇到了‘洪易型主角’‘唐三型主角’‘方寒型主角’的时候,十三公主彻底的懵了。这是一个妖星并存的时代,主角气运无数,配角巅峰出彩。但是十三公主却言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这是一个男人史上最强女帝...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作品简介正在游玩宝可梦游戏的少年,被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给送进了精灵世界中,就此与沙奈朵在精灵世界中相依为命。我真的不会对战啊!沙奈,沙奈!好吧好吧,这是最后一次了奥!沙奈朵,mega进化!精灵开局满级沙奈朵...
作品简介每个人都有着自身独一无二的价值,只要能给一个机会,再平凡的人也都能成为叱咤风云的主宰人物!一枚上古玄蟾的出现,一段平凡的命运随之逆改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御美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越成为三国时期的马谡,但他并不想匡扶汉室,他只想骗完保险回家。于是马谡从街亭开始了他的作死之路,但很快马谡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张郃此子作战勇猛,每逢战必亲自冲锋,用兵入神也!司马懿马谡深得诸葛村夫真传,行军用兵之道堪比鬼神,吾难胜也!诸葛亮先帝眼光独到亦有走眼,幼常真乃汉室之幸也!马谡我想名正言顺的死就这么难吗...
1v1双洁。(女主不傻白甜)她本是小县之中的孤乞。那日,她想去香火旺盛的庙里混点供食,半路上撞见一群人在追杀一对母子,初见那小男孩之时,她便觉得他很好看,他母亲求她救他们。可她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孤乞,无能为力,她惜命,不想淌这趟混水。你若救下太子本宫许你太子妃之位。原来,那华贵的妇人竟然是皇后,漂亮小男孩是太子。太子童养媳还是乞丐?她略微挣扎了一下,选了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