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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也不等老陈他们反应,松手一个健步冲上去,拦住那辆路过的黄包车。
谁知黄包车夫见他们有人受伤,表情反倒更慌了,连连摇手,不等沈魄说什么,拉起车子一溜烟就走,快得像要赶着去投胎。
沈魄目瞪口呆。
老陈走过来:“他们也听见枪声了,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生怕沾上麻烦,我记得印书馆里还有个药箱,不如把人带去那边,你们也先别回去了,这一时半会喊不到人。”
这是个稳妥的办法。
沈魄万般不情愿,因为他有点认床,何况印书馆里哪有床,条件肯定很差。
但大半夜也没有其它办法,他总不可能走路回家。
老陈扶着老杨在路边等着,沈魄回小铺跟郑笙说一声,喊他带上老杨的女儿过来汇合,五人先去印书馆将就一晚€€€€老杨上完药之后再返回小铺也很麻烦,还有危险,与其如此倒不如把他女儿一道接过来。
路程不远,几个人轮流搀扶老杨,很快就到印书馆。
关上门,厚厚的墙体仿佛将危险遮挡在外面,大家都松一口气。
老陈以前一路从济南逃过来时,略微学会一点正骨手法,他拿出药箱,开始给老杨看脚。
“你这骨头可能稍微有点裂了,幸好没骨折,但也得好好养着,这几天就别出摊了……”
“不出摊,我可怎么活……”
“你自己想想,要是没养好,腿以后要落下残疾,你让你女儿怎么办,这世道一个姑娘家家的有多艰难,我是过来人,以前我老家是济南的……”
面对卖馄饨的老杨,老陈的话居然多了起来,两人絮絮叨叨低声说着,原本老杨很局促,因为这么多人为了他的脚,大半夜奔走,他心里很过意不去。
渐渐地,两人说多了,老杨也自然一些,他现老陈跟他一样,是个苦命人。
老杨女儿依偎在他旁边,听着两个长辈说话,即便半懂不懂,脸上也很专注,露出比同龄人更懂事的早熟。
沈魄则在抱怨自己今晚要落脚的环境。
老陈把自己的房间让出来,但那条件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小小的床,逼仄的空间,还有浑浊的空气。
别说沈魄了,连郑笙也皱起眉头。
【这房间比你的教师宿舍还破啊,你那张床好歹我还肯躺一躺呢!】沈魄忍不住跟闻言吐槽。
“要不,今晚我在前面图书馆里将就一宿,就不跟你争床了。”郑笙慢吞吞道。
“谢谢你的谦让啊,巧了,我也准备在前头睡!”
沈魄面上冷笑,心理活动也在同时进行。
【你看看这人,你还夸人家学习好懂事呢,还对老陈挑三拣四,嫌弃人家条件不好!】
闻言无语:【学习好跟睡不惯这里有什么关系,你自己不也挑剔吗?】
沈魄理直气壮:【你把他夸得完美无缺,他就应该比我做得更好,我本来就挑剔,有什么好比的?】
多了五个人的图书馆终究热闹许多。
老陈拿出被褥,先给了老杨女儿,又每个人分了一条,沈魄和郑笙嫌弃那被褥味道重,就没用,两人宁可裹着大衣在前头图书馆里瑟瑟抖。
这里头都是书,也不能用探炉,他们就挨着坐在一排书架下面,借着书来挡风。
外面又是一声枪响,而后还有一声惨叫。
之前的叫声来自男人,这次则是女声。
沈魄和郑笙停下抬杠,面面相觑,不约而同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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