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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吃鹿肉吗?”迪克好奇问道,“如果狩猎季到了,我们可以一起去打猎。我们矿场附近就有鹿群,肯定不会无聊。”
陈若柏楞了一下,连忙追问,“鹿群?你确定这里有鹿群?”
迪克有些理解陈若柏的激动,笑着说道,“是的,而且还是驯鹿!如果你是狩猎爱好者,那么你来对了地方!”
驯鹿,也就是角鹿。不过这里的是北美驯鹿,体格矮而粗壮,只有三百公斤左右,比起驼鹿要小一大圈。这些还是算大的,要是北美林地驯鹿,体格一般都是不到两百公斤。
这些驯鹿以前也是被驯服拉雪橇的,也会成为猎物。
体格不如驼鹿,但是相对来说比较稀少,物以稀为贵说的就是这么一个特点。
两个人饶有兴趣的在聊着打猎的事情,对于五十米开外的棕熊完全就是无视的态度,也根本就没有必要因为它的存在而紧张。
见多了也就习惯了,习惯了自然也就麻木了。对于现在这样的一个局面,自然也就可以从容的应对了,就可以保持着淡定的情绪。
忽然间,迪克开口说道,“你的枪法怎么样?”
“看起来你真的是一个优秀的员工。”陈若柏也乐了起来,对迪克说道,“我的枪法不错,这么近的距离我应该不会脱靶。不过如果你的枪法好,才能成为莪的保险员。”
迪克就自信的说道,“我八岁的时候打了第一只鹿,我每年都会去打最少一头鹿,我的冰箱里不缺少新鲜鹿肉,我的家里也始终会有熏鹿肉。”
那就不用多说了,怪不得会和喜欢偷猎的原住民成为朋友,原来这也是一个喜欢偷猎的。
至于安全员这样的说法,其实也就是私人猎场的一个模式。
一般在私人猎场猎杀大型猎物,肯定是花了钱的猎人体验打猎的乐趣开第一枪。要是脱靶或者只是打伤了猎物,狩猎向导负责补枪避免出现意外。
棕熊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些事情,那些浆果没办法满足它的食量。虽然一般棕熊视力有限,可是五十来米能看到一个大概。再者就是棕熊的嗅觉达,它早就闻到了汗臭味,那也代表着能够吃肉了。
吃浆果可以长脂肪,但是相比之下当然还是肉更加的美味、有营养。吃不完也没关系,可以简单的藏一下,要是腐烂了味道反而更好。
看着摇摇晃晃慢慢走来的棕熊,陈若柏和迪克也没有打算客气了。
虽说他们现在还坐在车里,只是也没打算让棕熊来破坏汽车。两个人一左一右钻出车窗,标准的据枪姿势,在瞄准着。
迪克看了一眼陈若柏,开口说道,“如果找不到心脏部位,可以打它的头。调整呼吸,我会帮你搞定剩下的事情。”
陈若柏没有回应,只是平静的在调整呼吸,在瞄准着这头熊。
棕熊似乎也不打算犹豫下去了,原本只是在慢慢的走动,而现在也开始要加了。
心脏部位看不到,陈若柏微微抬高枪口,他一开始的目标也就是打脑袋。
在棕熊距离汽车不到三十米的时候,陈若柏果断扣动扳机。那头刚刚起势奔跑的棕熊下一刻翻倒在地,没有什么惯性、没有什么挣扎,就这么匍匐倒地了。
陈若柏得意的看着棕熊,“很棒,这就是我的实力。”
陈若柏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大的事情不敢做,可是一些时候也不是完全的模范公民。
就比如说打猎这件事情,按照阿拉斯加的法律,狩猎驼鹿的时候要分解带回去。可是陈若柏也有过曾经将一些骨架、内脏随手扔掉的行为,规定只能打一头鹿,不过他打了两头,一头挂在艾比盖尔的名下就好。
只要不被警察、治安官当场抓住,基本上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迪克继续说道,“我那个原住民朋友的家里始终都会有熊肉,你应该知道他的熊肉来自哪里。忘了说了,他住在保护区。”
那就很明显了,这是明摆着的在偷猎了。虽然美国狩猎法比较严格,不过也确实有一些人喜欢偷猎。或者是为了刺激,也可能只是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棕熊还在继续啃食,陈若柏也没有轻举妄动,继续保持着对峙也就行了。
“你喜欢吃鹿肉吗?”迪克好奇问道,“如果狩猎季到了,我们可以一起去打猎。我们矿场附近就有鹿群,肯定不会无聊。”
陈若柏楞了一下,连忙追问,“鹿群?你确定这里有鹿群?”
迪克有些理解陈若柏的激动,笑着说道,“是的,而且还是驯鹿!如果你是狩猎爱好者,那么你来对了地方!”
驯鹿,也就是角鹿。不过这里的是北美驯鹿,体格矮而粗壮,只有三百公斤左右,比起驼鹿要小一大圈。这些还是算大的,要是北美林地驯鹿,体格一般都是不到两百公斤。
这些驯鹿以前也是被驯服拉雪橇的,也会成为猎物。
体格不如驼鹿,但是相对来说比较稀少,物以稀为贵说的就是这么一个特点。
两个人饶有兴趣的在聊着打猎的事情,对于五十米开外的棕熊完全就是无视的态度,也根本就没有必要因为它的存在而紧张。
见多了也就习惯了,习惯了自然也就麻木了。对于现在这样的一个局面,自然也就可以从容的应对了,就可以保持着淡定的情绪。
忽然间,迪克开口说道,“你的枪法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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