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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今天感到很意外,艾雪居然真的说服了孟瑾,虽然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但自己耳根总算清净了。
一想到今后都不用再忍受这婆娘的毒舌,他就觉得很开心,就连手里书中生涩的内容在他眼里都变得可爱起来。
接下来一整天孟瑾果然都没有去打搅李时,而是和艾雪在交头接耳的说着悄悄话。
至于说什么李时倒不在意,他的注意力全都在这本书上,明明是很有趣得题材,作者却好像在和读者死磕一般把整本书写得十分专业难懂,需要消耗大量注意力去梳理这些专业知识才能读懂,不过当完全读通后所带来的**也是无与伦比的。
李时以前还在上高中的时候整天和云景混在一起,虽然那家伙无时不刻都在看书,但是身为他死党的李时从没被他那种书卷气感染,说白了就是对书不感兴趣。
即使现在也是如此,不论是看书还是聊天或是做饭,对他来说都只是打时间的东西,换而言之他很难从这些东西上获得成就感,书可能有趣,聊天可以放松心情,做饭也能满足味蕾,但也仅此而已。
去做能够得到快乐,不做也不会难受,大概是这个意思。
似乎在他的人生里就没有“求”这种情感,所以相应的也就没有“失”,也不能怪他,因为在他短短十几年的人生中仅有两次“求”的结果都不怎么好看。
一次在不久前,更远的一次……不提也罢。
不一会儿整本书已经看完,不留给自己回味的时间,李时又从床底随便拿出一本书接着看起来。
由于后面的书都没有前面那本晦涩难懂,而且李时在看第一本的时候已经调动了所有注意力,所以此刻他看书的度可谓是一目十行,短的十几分钟,长的半个小时,度之快让一旁的艾雪和孟瑾看得目瞪口呆。
一个早上的功夫,堆砌在李时床上的书籍就已经有十几本。
装模作样,孟瑾理所当然想到,不过并没有说出来,毕竟答应艾雪不去挤兑他了。
但是孟瑾转念一想这不正是自己练习“藏”的一个好时机吗?
想到这里孟瑾站起身走到李时床边,在床沿坐下随手拿起一本李时已经看完的书。
“我考考你……”
孟瑾话还没说完就被李时打断:“你看过这本书?”
说话间李时的目光并没有离开书中的文字,不过这样得一心二用让他阅读度降了不少。
“没……没看过。”看过了很了不起吗,孟瑾在心中腹诽。
“那你有什么好考的,又不是学校的课本。”
忍,小不忍则乱大谋。
孟瑾压下心底的怒火强装镇定:“那你看那么快,记得住吗?”
“我就用来打时间,记不记得住无所谓。”
孟瑾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身后艾雪看着“和谐”相处的两人,不禁开心的笑得双眼弯成月牙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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