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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第3页)

七星滩水鬼的人数不详,但中坚力量是十三个人。这十三个人里,绰号哮天犬的小贩已经死了,剩下十二个。水鬼平时的行踪不定,唯一能把他们一网打尽的地方,是他们的老窝。

水鬼的老窝非常隐秘,马王爷一年前就已经知道了,不过那个时候,他正考虑着要吞并狗镇,再加上水鬼没有太过分的举动,所以马王爷暂时没有动他们。

扫清七星滩水鬼,就必须要把十二个为首的一网打尽,剩下的那些喽啰,不用去打,自己就会散掉。

“水鬼,不好对付。”马王爷说着话,眼睛就又眯了起来,望着车窗外的滚滚尘土,说道:“要是好对方,当年老子也不会跟他们商量,叫他们在七星滩水道占据一席之地。原本想着,彼此之间相安无事,也就罢了,毕竟江湖这碗饭,谁也不能一个人一口吃下去,总得给别人留一点。可老子不惹他们,他们现在反倒想上蹿下跳。”

“我入伙,做点什么?”

“你能做点什么?”马王爷一笑,说道:“你什么都不用做,跟老子一起掌控全局就行了。”

“你不是说,你感觉我在这件事上有用?”

“连老子自己都说不清楚的事儿,现在想那么多作甚,不想了,先回狗镇。”

回到狗镇的时候,天色刚近黄昏。马王爷和小白龙谈妥了之后,小白龙这时候已经带着自己的人离开了,马王爷接手了小白龙的狗场。这是个大喜事,回到镇子之后,马王爷先到狗场那边去看了一眼。

狗场的生意,和往常差不了太多。其实,对于这些常来狗场赌博的赌客来说,谁做老板,跟他们关系不大,只要狗场的老板讲信用,那就足够了。恰好,马王爷还算是个讲信用的人,这么多年下来,他的名声是靠一件又一件大事小事积累起来的,所以,狗场的生意还算是看得过去。

马王爷转了一圈,感觉很满意,随后就带着王换到镇子里去找乐子。

狗镇虽小,却也有它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王换也觉得奇怪,跟马王爷合伙,自己的心里竟然很平静,感觉很安全。他放下心,一杯接一杯的喝酒,喝酒的时候,王换的脑子里冒出了卫八的身影。

卫八这个时候可能正在跟六指老头儿谈天说地,那个地方虽然苦寒,但肯定有办法能活下去。王换喝了一杯酒之后,叹了口气,卫八不知道现在的情况,估计心里也很急。

酒喝到一半儿,马王爷一个手下带来了三个人。有一个身材很矮小的,明显是领头的,进来照个面之后,后面的两个人被刀客给领走了,只剩下那个矮个子。

王换看了一眼,这个矮个子应该是个北方人,个子矮,但是皮肤挺白,五官长的也很端正。

矮个子看模样有些腼腆,马王爷给王换做引荐的时候,矮个子竟然还抿着嘴笑,笑的时候,脸上竟然还有两个酒窝。

“这是老子专门请来的帮手,不是老子吹牛,别的人,真不一定能请到他。”马王爷显然喝的很高兴,人逢喜事精神爽,收了狗镇的狗场,赶走小白龙,这就意味着狗镇以后最大的收益都归了马王爷。

“三哥,说笑了。”矮个子笑了笑,冲王换轻轻一点头,自己先端了杯酒:“哥,初次见面,我先敬你一杯。”

其实,从矮个子对马王爷的称呼上,就能看出两个人的交情不一般。马王爷上面有两个姐姐,自己行三,年轻的时候,就有人称呼他马三儿。只不过后来马王爷成了七星滩的头把子,这个绰号就没人敢再随便乱叫了。只要还能称呼马王爷为三哥的,就一定是关系很亲近的人。

“你是南方人,在这里不熟,若是熟了,你听他的名字,就知道老子肯定没有吹牛。”马王爷看着王换,说道:“他叫浪里红。”

王换感觉这个名字很有意思,也说不清楚为什么,看见这个叫做浪里红的矮个子,王换突然就想到了粉苏。

王换的脑海里,一下子冒出了西头鬼市的影子,他想象得到,此时此刻,粉苏或许正坐在花媚姐的板屋跟前,和平时一样,百无聊赖的修着自己的指甲。

叫做浪里红的矮个子听到马王爷的话,赶紧又端着杯子,跟王换碰了一下。

这次碰酒的时候,王换注意到了浪里红的十根手指。浪里红的手指,猛然看上去,显得又长又细,和女人似的,保养的比女人还好。如果只看手不看人,多半还会觉得浪里红是个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

但眼神毒辣的人自然能看出来,浪里红的十根手指的前端,都磨出了一层厚厚的茧子,这层厚厚的茧子,隐约包裹住了指头肚。如果这样看起来,浪里红的十根手指,就和十根小鼓槌一样。

王换一下子就猜出来,这个浪里红,绝对练过分水爪。

分水爪,又叫分水虎爪,是一种很特殊的铁制的武器。这种武器有一个跟手掌契合的铁皮镶牛皮的套子,套子前端,有五根长短不一的刀片一般的利刃。

分水爪是武器,同时也是非常精巧的机括组合。一个小小的分水爪里,单独的机括不下十余套,这十余套机括,彼此相连,最后全都汇聚在五根很细的线上。

用分水爪的人,十根指头要耐磨,否则戴上分手爪之后,不出片刻,指头就血淋淋的。

指头不仅要耐磨,而且同样要灵活,比普通人更灵活十倍。分水爪的使用,完全是靠那五根很细的细线来控制。

这种东西不好用,可一旦用好了,就是水中的力气。分水爪不仅能杀人,而且游水的时候,利刃扭动分合,游的特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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